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是什麽意思
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是進入錯誤的與自己行進方向不同的導向車道,導向車道線行駛方向固定,行車時必須按此車道標線來。導向車道線是引導方向的車道標線,用來指示車輛在路口駛入段應按所指方向行駛,目的就是明確行車方向。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就是沒有進入規定車道,屬於違章。
處理違章流程是什麽
1、壹定是需要違章本人或者車主來親自進行處理;
2、處理的人需要帶上身份證原件,駕駛證原件,行駛證原件到交警大隊的違章處理窗口進行辦理;
3、選擇要處理的違章內容,可以全部處理也可以有選擇的處理,並且可以對違章的提出異議,並申請行政復議;
4、如果對於違章沒有任何異議,在處理完駕駛證扣分之後,會領取壹份違章處理通知書以及罰款單。可以拿著違章單據去指定的繳款銀行進行違章罰款的繳納。也可以在網上銀行進行罰款的繳納;
5、保留好罰款繳納後的回執單,如若違章行為仍然在,則需要拿著回執單去交警部門進行手動清除違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壹條
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壹)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二)準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
(三)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四)遇放行信號時,依次通過;
(五)遇停止信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七)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