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損險包括哪些
壹、現在的車損險包括:
1、車輛損失險、
2、全車盜搶險、
3、發動機涉水險、
4、自燃險、
5、玻璃單獨破損險、
6、不計免賠險、
7、無法找到第三者險、
8、指定修理廠險。
車損險是“車輛損失險”的簡稱,是車輛保險中用途最廣泛的險種,無論是小剮小蹭,還是損壞嚴重,都可以由保險公司來支付修理費用。保險公司在合理範圍內予以賠償的壹種汽車商業保險。
二、車損險的責任範圍
1、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保險人負責賠償:
① 碰撞、傾覆、墜落;
② 火災、爆炸、自燃(須另投自燃險);
③ 外界物體墜落、倒塌;
④ 暴風、龍卷風;
⑤ 雷擊、雹災、暴雨、洪水、海嘯;
⑥ 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⑦ 載運保險車輛的渡船遭受自然災害(只限於有駕駛人員隨車照料者)。
三、車損險什麽情況不賠
(1)酒後駕車。酒後開車是嚴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行為,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壹,保險公司對因酒後開車造成的保險車輛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2)人工直接供油。機動車行駛中,遇供油系統發生故障時,用人工直接供油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行為,對由此引起的車輛損失,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3)無證駕駛。所謂無證駕駛是指駕駛人員無有效駕駛證或超越準駕車型車種。無證駕駛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行為。由此造保險車輛的任何損失,保險公司均不負賠償責任。
(4)故意行為。指被保險人或其駕駛人員有意識地損壞或指使他人損壞保險車輛的行為(如蓄意焚車、推車入崖等)。凡是因故意行為導致保險車輛受損,保險公司壹律拒絕賠償。
(5)違法行為。指利用保險車輛作為犯罪工具發生的行為,如利用保險車輛走私,販毒、販私等。只要是因違法行為造成保險車輛受損,保險公司概不負責賠償。
(6)戰爭、軍事沖突或暴亂損失。保險車輛因戰爭、軍事沖突、暴亂等引起的被扣留、被沒收、被砸等造成的保險車輛的壹切損失,保險公司均不負賠償責任。
(7)本車損失。本車貨物撞擊本車或腐蝕本車的損失,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8)擴大損失。保險車輛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後,未經必要的修理而繼續使用。從而導致損失擴大,對擴大的損失部分,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9)間接損失。保險車輛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事故後引起的被保險人停業、停駛等間接損失,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10)自然損失。自然磨損、朽蝕、車輛自身故障,輪胎爆裂等不屬於車輛損失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保險公司不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