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阿黴素的用法用量
靜脈或動脈內註射,臨用前加生理鹽水溶解成2mg/ml濃度。靜脈滴註,加100ml~250ml生理鹽水點滴。成人常用量為每療程按體表面積60mg~90mg/m2,可1次給予,也可於第1日、8日等分給藥,3周~4周後重復(腔內化療可於2周~3周後重復)。聯合化療時壹般可用單劑量的2/3。總劑量不宜超過700mg/m2,兒童用量約為成人量的1/3~1/2。腹腔內化療,60mg~80mg/次,聯合應用順鉑和氟尿嘧啶或絲裂黴素,特別是大容量腹腔內化療可提高療效。動脈內給藥,60mg~80mg/次,也宜聯合用藥,特別是同用順鉑,1次/1月~3月。胸腔內或膀恍內給藥,50mg~60mg/次,前者可與順鉑同用但胃腸道反應則明顯增加,大多需於用藥前靜脈給予血清素受體抑制劑和地塞米松,以避免立時可能出現的惡心、嘔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