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殺手”伏法記:男子而立之年著手犯罪,逃竄兩省瘋狂作案,結果怎樣?
在選擇工作時,人們傾向於選擇穩定的職業,不僅因為穩定的收入,及時的保險金,還因為安全問題。有些職業是危險和不確定的,因為需要遇到大量的陌生人,除了壹些社會邊緣職業,司機可以說是最容易受到犯罪分子搶劫的目標壹類的職業。
李誌軍,男,吉林人,1969年生。他是個兇殘殘暴的人。從31歲起,他開始在吉林省各地組織黑社會和有組織犯罪。他逃跑並犯下了數十起罪行,殺害了無數人,用極其殘忍的手段犯罪,2002年,他被警方逮捕,並在法庭聽證會後被判處死刑。2000年4月31歲的李誌軍想到非法轉售汽車,聯系了他的老鄉,計劃劫車。他準備了壹把屠刀,開始在吉林省長春尋找目標,同月17日,他犯下了第壹樁罪行,受害者是壹名出租車司機,他刺傷了司機,然後離開司機,坐上了出租車。
在第壹次成功的犯罪後,李誌軍迅速處理了搶劫車輛的事件。嘗過甜味的李誌軍,立刻開始了新壹輪的犯罪。如果第壹次是計劃外搶劫那這次就是謀殺他和同夥先乘出租車去了壹個偏遠的地方然後環顧四周殘忍地殺害了司機並把他的屍體扔進了河裏。李誌軍和他的同夥認為,在前兩起案件中,受害者掙紮過度,非常危險。所以他們去買了安眠藥和註射器。從五月份開始,他們持續了五個月。
他們都以出租車司機為目標,搭乘了第壹班車,然後等待機會註射催眠藥,然後司機掉進湖裏,河裏,然後劫車逃跑,成為十幾起案件的***犯,殺害了九名無辜的司機。在十幾起成功的犯罪之後,警方對他們給予了極大的關註。李誌軍覺得吉林已經不安全了,於是他叫了兩個同鄉,壹***四個人開車去了廣東省。這次他們買了道具,假裝是警察,在路上攔下了車,殺了司機,然後搶了偷來的車,他們有幾個離線的圍欄,排成了搶劫圍欄的隊形。
由於李誌軍及其團夥犯罪數額巨大,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和社會恐慌,警方投入大量精力,張開大網逮捕他們。最後,從2002年8月到9月,抓獲了李誌軍及其團夥,繳獲了大量贓款和財產,隨即對李誌軍等人進行了審判和調查。經過警方審訊,李誌軍及其幫派的心理防線很快被攻破。根據他們的描述,在兩年多的時間裏,壹***發生了大約50起犯罪案件,殺害了11名司機和20多名涉嫌販賣贓物的人,該案於2002年在吉林省審理。
主犯李誌軍被判處死刑。其他涉案人員也根據情節嚴重程度被判刑。在這個社會裏,有各種各樣的人,有些人喜歡腳踏實地的努力工作,穩定的工作,但也有些人喜歡懶惰,想得到的東西沒有。這些我們無法控制,我們可以不斷地提醒自己,不要成為社會的危險,違反法律,但也要註意危險的人,以避免被殺害。
如果與陌生人有大量的接觸,或者有大量的商務旅行,工作之外需要防範陌生人,避免去偏遠的地方,避免在封閉的空間與陌生人單獨相處,學習基本的防禦技巧,壹旦被劫持,受傷,必須靈活應對,等待機會逃脫或反擊。同時,工作或旅行時,壹定要確保有人隨時知道自己的下落,失蹤或失蹤會立即得到通知,以免錯過最佳救援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