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新規來了,有哪些新的變化?
9月3日,有關部門發布正當防衛新規,對正當防衛制度進行了進壹步的細化和說明。那麽,關於?正當防衛?有哪些具體的新變化呢?
眾所周知,?正當防衛?是法律賦予公民的合法權益,在自己的生民健康權利受到他人威脅時,公民有權利進行?正當防衛?維護自身權益。
但?正當防衛?壹詞在之前的許多案件中並不適用,並且存在許多爭議,有些正當防衛存在?濫用?和?不敢用?的情況。面對不法侵害如何做才算得上是?正當防衛?,正是此次新規制定的目的。
此次新規明確規定以下行為屬於正當防衛:
面對陌生人闖入住宅進行偷竊怎麽辦?公交車上有人妨礙司機開車怎麽辦?見義勇為抓劫匪怎麽辦?新規給了明確解釋。
當犯罪行為正在進行,或犯罪行為暫停但沒有終止可能性的時候,我們可以采取正當防衛。
也就是說,面對小偷入室搶劫,受害者使小偷受傷這壹行為是屬於正當防衛的;公交車上有人搶奪司機方向盤,妨礙司機正常駕駛的危害公***安全的行為是可以進行正當防衛的;見義勇為時致犯罪者受傷是屬於正當防衛的
關於正當防衛?時間?的爭議,新規也給出了明確的解釋。
正當防衛針對的應當是正在進行或暫停後還有實施犯罪行為的可能性,以及在財產犯罪中,犯罪嫌疑人得手後,受害人進行追趕後奪回財務的行為。
總之,對於不法侵害的行為是否已經開始或結束的評判標準,取決於受害者當時所處的情形,當案件出現爭議時,要合理宣判,按照社會公民普遍認知,不能苛責正當防衛者。
雖然新規對?正當防衛?給出了明確的解釋和劃分,但實際操作起來還是有值得考究的地方,我們期待我們的法律制度能夠不斷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