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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朝時期為什麽魯國要稱為“國”國不是最高級別的稱呼嗎?周朝不就是國嗎?國中之國?

商周之際的“國”,壹般指的僅僅是邑,也就是作為獨立單位的封地。當時不僅僅魯國這樣的天子賜封的諸侯國,甚至諸侯國內的獨立分封的家族領地也可以叫做“國”。

也就是說當時把我們現在稱為“封地”或者“封邑”的這個概念叫做“國”。而當時對我們現在作為“國家”的這壹概念稱作“邦”。

春秋戰國時代,因為諸多原來獨立的小國被滅掉,每個邦國的疆域擴大,國中出現很多邑和縣,國才確定為主權獨立實體的概念。壹個完全獨立的國應當具備土地、人口、兵權、財權、治權和外交獨立。很顯然,西周的諸侯國具備其中絕大部分,只在外交政策獨立和立法權上受天子鉗制。

到了春秋以至戰國,由於周天子對違制的邦國逐漸失去制裁能力,各國逐漸不再尊重其法統,甚至競相稱王,但是依然承認其作為天子的地位。

從這裏可以看出其實“周”具有雙重身份,壹為包含關中和河南中部地區(東周只剩後者)兩塊疆域(同樣也可以視作作為諸侯之首的“周”的封地)的實體,可以稱作“周國”;二為華夏族“天下”這壹概念下的正統***主“天子”,也就是我們通稱的“周朝”。“周國”的存在開始於商朝,而其成功取代“商/殷國”的天子地位之後,殷商的嫡系後代被改封為“宋國”。

周王室的歷代君主,同時具有這兩重身份,這是壹種封建社會的常態,西方亦然。比如英國王室的威爾士親王、約克公爵之類代表他們曾經持有的封邑,同理法國王室持有巴黎伯爵,西班牙王室則是巴塞羅那伯爵,葡萄牙王室為布拉幹薩公爵等等。

另外周國也可以是周公旦幼子黑肩家族的封國——周公國。因此周國同時可以指代周王國(王畿),周公國(在近畿之地的封國)。

魯則是周公旦之長子伯禽家族的封國。

國中之國在封建社會很常見,比如曹操在東漢末年搞出的漢帝國之下的魏王國;和之後司馬昭搞出的魏帝國中的晉國;現代社會也依然有之。這方面西方的例子比較多,比如芬蘭作為壹個大公國,可以被瑞典王國割讓給俄羅斯帝國。現代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大英聯合王國之下依然存在保有部分主權的四個小國;俄羅斯聯邦裏有幾十個民族自治***和國;美國的50個州也都是有部分主權的“國”,只不過他們受內戰之後通過的修正案限制不得脫離聯邦罷了。

我們現在所謂的國家,壹般是指具有國際法定義的完全主權的國家,但是大家的理解多少有區別,比如梵蒂岡教皇國、馬耳他騎士團國這樣的組織有時就很難界定。

在整個中國古代社會,雖然封建並非政體的主流,但是每個朝代都多少保留了封建制度的殘余。秦確立官僚郡縣帝國消滅封建制度,亦不再分封有治權的“王”或其它諸侯,實現了國中無國(始皇時代尚有附庸的衛國);漢初又對此進行退讓,至武帝之後諸侯王不再有治權,但名義上國中仍有國;魏承漢制,諸侯王無治權;西晉反動使諸侯王有兵權財權(隋唐宋基本消滅,但仍有食邑制度存在;元明清);之後至隋唐復收全權於中央;宋朝終於做到了王侯不僅無治權而且不就封(駐京食俸祿而已);然而元明又倒退,出現部分王爵與兵權或治權重合的情況;清比較特殊,八旗是壹種不以地而以人做劃分的封建方式,不過平三藩之後國中不再有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