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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試需要準備什麽書籍?

需要準備的書籍資料如下:

1、萬國講座系列教材(***六冊)

2、法律版真題分類匯編 (***八冊)?

3、最好再加壹套法條合集,推薦"指南針"?

4、國家司法考試輔導用書。

5、比較好的司法培訓機構的壹套輔導書(通常5-6本),可以免去自己花時間總結相關聯的知識點。

6、近五年的真題卷要買來做。

考試內容是考試分4卷進行的:

1.試卷壹考察科目《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法理學》、《法制史》、《憲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

2.試卷二考察科目。《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3.試卷三考察科目。《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與仲裁制度》

4.試卷四考察科目。試卷四將考察科目以主觀題的形式出現,其目的是考察考生的法學理論功底。

國家司法考試全國合格分數線為360分,而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的合格分數線為320分,西藏自治區的合格分數線放寬為290分。為滿足經濟欠發達地區和基層地區對法律人才的需要,司法部會同有關部門對民族自治地方、經濟欠發達地區制定了相應的照顧、傾斜政策:放寬報名學歷條件、降低通過分數以及使用少數民族文字試卷等。為方便少數民族考生,自2003年起,國家司法考試試卷除漢文外,增加使用哈薩克文、維吾爾文、朝鮮文、蒙古文等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

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分數核查的書面申請。香港、澳門考區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向原報名機構提出分數核查的書面申請。居住在臺灣地區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在臺北市辦理分數核查書面申請轉遞事宜。

根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工作規則》,分數核查範圍包括試卷四和參加試卷壹、試卷二、試卷三考試但無考試成績的試卷。考試成績經核查並已書面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試機構不直接受理個人核查申請。應試人員逾期申請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受理。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國家司法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