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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十二局有哪些機構

公安部設有辦公廳、警務督察、人事訓練、宣傳、經濟犯罪偵查、治安管理、邊防管理、刑事偵查、出入境管理、消防、警衛、公***信息網絡安全監察、監所管理、交通管理、法制、國際合作、裝備財務、禁毒、科技、反恐怖、信息通信等局級機構,分別承擔有關業務工作。鐵道部、交通運輸部、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林業局的公安局和海關總署緝私局列入公安部序列,接受主管部門和公安部雙重領導。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和國公安部是國務院主管全國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是全國公安工作的最高領導機關和指揮機關。

其主要任務是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下,按照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憲法、法律,指導全國公安機關的組織建設和業務建設,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懲治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衛國家安全,保護公民的人身、財產安全和其他合法權益,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

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防範、打擊恐怖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國籍、出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管理集會、遊行和示威活動;監督管理公***信息網絡的安全監察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1、研究擬定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指導、監督、檢查全國公安工作。

2、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指導、監督地方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

3、組織指導偵查工作,協調處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騷亂,指揮防範、打擊恐怖活動。

4、依法管理國籍、口岸邊防檢查工作;指導、監督消防工作、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等工作。

5、指導、監督地方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和公***信息網絡的安全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