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溫計和溫度計壹樣嗎
水溫計和溫度計不壹樣。水溫計和溫度計的區別在於它們的量程、構造和用處。
量稱不同:其它溫度計量稱壹般是從-100℃致100℃甚至更大。而水溫計的量稱只是從35℃到42℃。
構造不同:溫度計有壹纖細的縮口而水溫計沒有,構造不同導致使用上的不同,體溫計讀數時可以離開被測物,而水溫計不允許。
用處不同:水溫計是用於測量水的溫度的儀器,而溫度計是用於測量溫度的儀器,溫度計可以準確的判斷和測量溫度。
擴展資料:
最早的溫度計是在1593年由意大利科學家伽利略(1564~1642)發明的。他的第壹只溫度計是壹根壹端敞口的玻璃管,另壹端帶有核桃大的玻璃泡。使用時先給玻璃泡加熱,然後把玻璃管插入水中。隨著溫度的變化,玻璃管中的水面就會上下移動,根據移動的多少就可以判定溫度的變化和溫度的高低。溫度計有熱脹冷縮的作用所以這種溫度計,受外界大氣壓強等環境因素的影響較大,所以測量誤差較大。
後來伽利略的學生和其他科學家,在這個基礎上反復改進,如把玻璃管倒過來,把液體放在管內,把玻璃管封閉等。比較突出的是法國人布利奧在1659年制造的溫度計,他把玻璃泡的體積縮小,並把測溫物質改為水銀,具備了溫度計的雛形。以後荷蘭人華倫海特在1709年利用酒精,在1714年又利用水銀作為測量物質,制造了更精確的溫度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