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多少小時可以報警
人失蹤24小時可以報警,48小時之內警方必須立案。
如果是10歲以下的少年兒童或者說是不滿兩周歲的兒童, 也不受時間限制。 患有精神病或是壹個智障人士 也不受時間限制。
孩子失蹤家人報案,警察需要立即立案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經審查,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1)接到拐賣婦女、兒童的報案、控告、舉報的。
(2)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
(3)接到已滿18周歲的婦女失蹤,可能被拐賣的報案的。
(4)發現流浪、乞討的兒童可能系被拐賣的。
(5)發現有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行為,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事實發生的其他情形的。
人口失蹤到公安機關報案,如果不涉及刑事犯罪,公安機關是不予立案的。只能算是求助,沒辦法立案,會給壹張報案回執單。
有證據證明人口失蹤可能是由於某種犯罪行為引起,如綁架、嬰兒被盜,非法拘禁等,那就涉嫌什麽就按什麽犯罪做刑事案件立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