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香港警方各部門和警種的英文簡稱。
“O記”是香港警察隊警察總部“刑事部”的壹個“科”,“O記”的正式名稱是「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英文是 Organised Crime and Triad Bureau),英文的簡稱是「OCTB 」。
所謂的“O記”,其實是「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的俗稱,因為這個“科”的英文名稱的第壹個英文字母是 “O”字,單位內的人員便俗稱為“O 記”……後來廣為流傳,壹般新聞報章都稱這個單位為“O記”,再加上這個題材的電影、電視的劇名,使得“O記”這個名稱更為通俗了,甚至有人只知道這個俗名,不知道這“科”的真正名稱。
“O記”是香港警察的“警察總部層次”的刑偵單位之壹,主要工作是偵查高層次的有組織犯罪以及三合會犯罪性質的刑事案件。因此,這個“科”被人稱做香港警隊“刑偵中的精英”……
ICAC(香港廉政公署)
ICAC直屬特首領導和指揮,不會被任何橫向的行政權力割裂,是壹個縱向的,責任和權力非常清晰的反貪體系。
PTU(香港警察機動部隊)
俗稱“藍帽子”,是壹支專門應付突發事件的隊伍。壹般香港市民看到戴藍帽子的警察出現,便知此事非同尋常。
EU(沖鋒隊)
壹般沖鋒隊的隊員都在PTU機動部隊服務過,不是每個警員都可以加入沖鋒隊,因為沖鋒隊隊員在加入沖鋒隊之前都要受到訓練,因為他們是最先到達犯罪現場撲滅罪行的警員,所以只有在警隊服務4年以上或者在機動部隊服務過的PC才可以加入沖鋒隊。所以沖鋒隊隊員的素質是很高的。每部沖鋒車上有5-6名隊員,壹名隊長(為Sergeant警長),4-5名PC(警員Constable),其中壹名為便衣警員。
EU會是最先到達案發現場的警員,他們在收到call之後會在最短時間內到達案發現場,所以很有可能和悍匪駁火,所以EU車裏的裝備很現代化,也很精良,其中除了大家熟悉的MP5,M870,頭盔,避彈衣外,還有煙霧彈,路障,探照燈,滅火器,破門工具等裝備,所以EU也就成為市民安全最基層的保障。
目前EU沖鋒隊裝備的沖鋒車主要有兩種,壹種是福特公司生產的Transit,而另外壹種是梅塞德斯—奔馳公司的Sprinter,兩種沖鋒車都是壹柴油為動力,即環保,還具備強大的馬力,而奔馳Sprinter還將陸續代替目前正在服役的Transit,之後這些Transit或者退役,或者轉給其它部門(例如輔警)。
西九龍沖鋒隊的總部在西九龍總區旺角警署。
港島沖鋒隊的中部在港島總區中區警署。
新界北沖鋒隊總部在新界北總區新界北警察總部。
東九龍沖鋒隊總部在東九龍總區牛頭角警署,也是香港警務處東九龍行動基地。
新界南從鋒隊總部在新界南總區葵湧警署,是香港警務處新界南行動基地。
西九龍沖鋒隊總部在西九龍總區旺角警署。有別於其它警區沖鋒隊都部署在各區行動基地,包括西九龍
沖鋒隊和西九龍交通部總部都部署在旺角警署。
SDU(特別任務連,也就是飛虎隊)
這是香港警方的壹張王牌,到目前為止已有三十多年的歷史,主要對付島內和國際重大恐怖活動和重特大案件。警員可謂是百裏挑壹,個個有高強的武藝,令島內外犯罪集團相當頭疼。
ASU(機場特警隊)
機場特警隊的的官方名稱為“機場保安隊Airport Security Unit”,於1977年成立,隊員分別由警員到高級督察組成.隸屬機場警區,其主要職責是保障香港國際機場的安全,特別是阻止及在有需要時打擊恐怖分子對機場的襲擊。
機場保安隊的職務包括軍裝巡邏赤蠟角國際機場及其範圍內的建築物、在截獲武器案件中提供協助、以及其它由機場區指揮官指派的保安行動。隊員必須參加每日的體能訓練和每星期的進修訓練,確保有充分的準備應付突發事件。
機場特警隊原本有壹支狙擊手隊,在1999年取消了該隊。
機場特警隊的槍械主要要:HK公司的MP5A3沖鋒槍,美國COLT公司的AR15自動步槍,比利時勃朗寧的HP手槍,奧地利GLOCK17自動手槍HK公司生產的PSG-1狙擊步槍。不過2002年後,機場特警隊已經淘汰了“曲尺”(勃朗寧HP手槍)。
機場特警隊在選拔隊員時的要求和SDU選拔的資格差不多。
G4(保護要人組)
專職負責各國首腦、重要領袖人物的警衛和保安。G4的G是GROUP,就是組,是警方保安處第4組,其他1、2、3都是行政單位。外國、中央政要都壹定會出動G4,本地高官只有行政長官平時有壹位G4成員保護。另外,如果情報認為有需要,也會為本地高官提供保安。G4的槍上的反光貼,是快速識別用的。(以國家主席訪港為例,參與保安的,除G4外,尚有分區單位、交通部甚至SDU,萬壹真有什麽槍戰,SDU沖下車見到元首身邊的持槍客,可以知道是否自己人。
FEG(警隊護送組)
香港警隊交通部的警隊護送組(Force Escort Group,簡稱FEG),專門負責護送各國政要及皇室人員,包括曾為國家主席及美國總統克林頓等人的座駕領航開路,之前更要做足工夫為各位大人物出入香港策劃完美路線,責任非常重大。護送組隊員每壹位都是摩托車精英,每壹次護送行動都保持30至160的高速(市區中會視乎情況減慢)和“箭形”陣式行駛。
港警護送組成立於1976年,直屬於警隊行動處處長。當時港英當局交通部首次以摩托車形式護送當時的港督外出,自此之後,每逢有英國皇室人員或各國政要訪港時,警方都會仿照當時的模式作護送。
目前護送組分為五小隊,分別來自是西九龍、新界北、香港島、東九龍及新界南五區,每區有十名警員。其中以西九龍為主隊,需處理所有護送行動的策劃工作,其余四區在沒有護送行動時,則需處理壹般交通巡邏小隊或特遣隊的工作。
所有護送組隊員都是從交通部挑選出來,每壹位都是摩托車精英,擁有壹流的駕駛技術,由於每壹次護送行動都講求速度及隊形,車速要保持在130至160的高速(市區中會視乎情況減慢),以盡量縮短封路時間,減少對市民的影響。此外,更要互相配合,確保車與車之間相距壹米,以保持“箭形”行駛。
其實FEG的工作性質和警隊中其他的壹些部門(像PNC警察談判小組)壹樣,在沒有任務的時候都會在原來任職的部門工作,在接到任務後在履行其特別部門的職務,不過在接到任務後,要馬上履行特別職務,要以特別職務為主,例如:壹名EU隊員加入了PNC,不過在他巡更時收到PNC任務,這時候他要馬上履行PNC的任務,將手上的工作交給其他EU同僚。而FEG和PNC壹樣,都不會因為加入FEG或PNC而升職加薪(絕對不會像加入“SDU特別任務連”或“ASU機場特警隊”即可升職又可加薪),僅僅是壹項特別的工作。不過還是有很多人在每年的PNC和FEG招募中踴躍參加,因為參加這種特別的工作可以記在記錄中,對以後的升職(這裏指的是正常的升職)會有所幫助。
他們的BMW RT850摩托車在平時也作為巡邏車使用。RT850在全世界都被警察和其他部門廣泛使用。
在香港,除了警務處的交通部用其作為巡邏車外,在香港消防處亦用此車作為救護電單車和輕型滅火電單車。
SB(香港警務處政治部)
類似於中國大陸公安的國內安全保衛部門。在組織上,它隸屬於警察;在地點上,它主要在本土活動在任務上,它更多地是進行對內的政治偵察而且它根本就不具有國安的最重要職能----對外情報。
“紅粉部隊”
是香港女警內部保安連的別名,成立於1992年,由170名女警察組成。它的作用在於對付壹些特殊案件,比如處理示威愛貓撲,愛生活、對付消極抵抗者、排解越南船民中心騷亂等,與男警相比自有優勢。
裝甲車隊
組建裝甲車隊是警方為發揮機動部隊的最大功能,提高該隊在應付天災、人禍等方面突發事件的反應能力的壹個重大措施。該隊成立於1970年,擁有14輛功能多樣的薩拉遜裝甲車和30多名隊員。
此外,香港警局還有數支小特種隊,如打擊海上犯罪活動為主的“水鬼隊”;以貨運檢查、邊境巡邏、搜捕案犯和證據為主的“警犬隊”;還有以說服和談判為主的“憑嘴皮子救人小組”等。
另外最常見重要部門還有
1、刑事偵緝部(即CID),主要工作是壹般刑事案件的調查、偵破。
2、特譴隊,主要是掃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