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托付是公積金提取嗎
距離2023年春節
已經不到2個月的時間了
自2019年以來
天津全域禁放煙花爆竹
大家對禁放煙花爆竹已有***識
然而最近
網絡上流傳壹些消息說
“天津市會解禁煙花爆竹”
這是不是真的呢?
對此
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
六支隊支隊長李世文警官表示
“今年依然實施煙花爆竹的禁放政策”
(左起: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六支隊民警袁鑫;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六支隊支隊長李世文)
除夕夜
2023年1月21日
2023年1月21日就到了臘月三十
也就是除夕夜
2023年的春節
是公歷2023年的1月22日
也就是農歷正月初壹
天津將嚴查涉煙花爆竹案
2023年春節日益臨近,各種涉及煙花爆竹案件有所擡頭。公安機關將持續不斷加大工作力度,依法嚴厲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對於涉及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線索,歡迎積極撥打110。
處罰規定
根據《天津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若是對“禁燃令”置若罔聞,將受到如下處罰!
1.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和區域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2.在本市禁止、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承辦婚慶服務的酒店、賓館經營者,應當對在本酒店、賓館舉辦婚禮的公民提前告知禁放煙花爆竹的規定,並在合同中予以明確,同時對在其市容衛生門前三包責任區域內因婚慶活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承辦婚慶服務的酒店、賓館經營者未履行該義務,並發生因婚慶活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由公安機關對酒店、賓館經營者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3.對從事婚慶、殯儀服務的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經營煙花爆竹制品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經營活動,處2萬元罰款;指定顧客購買並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4.從事煙花爆竹經營的企業和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經營(含儲存)本市禁止銷售的煙花爆竹,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對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對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經營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5.國家工作人員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除接受行政處罰外,根據情節輕重,由其所在單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給予處分。
2019年春節
天津在全域實行了煙花爆竹禁放措施
我市實現了煙花爆竹
“零垃圾”、“零事故”、“零火情”!
其實
咱天津有著近百年的“禁炮限炮”史
天津百年禁放鞭炮史
作為中國北方最早開放的商埠之壹,禁放鞭炮歷史上就曾經成為天津向現代城市演進的標誌。
1907年2月3日,天津《大公報》的新聞版上,赫然登著壹則公告:“入冬以來,風高物燥,瞬屆年節,競放花爆。起花雙響,高入雲霄,遺火落下,貽害非小。販賣燃放,均於禁條。特先曉諭,廣為勸告......倘敢故違,決不寬饒。”天津巡警總局發出的這條公告意義非凡,成為近代以來官方在壹個城市範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開端。
改革開放30多年來,鞭炮也在公***政策中經歷了壹輪又壹輪的“否定之否定”。
1989年,本市出臺了《天津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對煙花爆竹的生產、儲存、運輸、銷售和燃放等環節的安全管理進行了規範,並根據需要進行多次修改。
近年來,燃放煙花爆竹的負面影響進壹步凸顯。因此,制定出臺更加嚴格的煙花爆竹禁限放法規勢在必行。
2014年,天津對原有的《天津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進行修訂,設立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和限制燃放區域。
2017年,天津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決定》,對外環線以內地區實行禁放、對外環線以外地區的重點區域和地點實行禁放。
2018年10月8日,天津市人民政府第26次常務會議通過了《天津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
天藍了
空氣好了
噪音小了
地面整潔了
每位市民都是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