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魚文森特
當然是因為錢了,別說得那麽有情有意,要吃飯的啊!
國內知名主播文森特在15年的時候在鬥魚直播不到半年,直接跳槽戰旗。當時鬥魚直接把文森特給告了,並且被法院查封凍結人民幣1500萬元的財產。
而當時文森特出來解釋,直接說是鬥魚想要壹心弄死他,老母有病急需要錢做手術,鬥魚存心拖欠工資才是導致他跳槽的理由。
然而事實卻是鬥魚在跟文森特簽約之前就已經給了他150萬,難道150萬都不夠治療他媽媽的血癌?之後被爆文森特買了壹輛奧迪豪車,大概價位在35萬元以上,高配或者頂配甚至能達到60~70萬,誰人會在老母生病的時候買豪車?
換句話說,文森特拿簽約費賺來的150萬裏面三分之壹買了輛豪車,還壹邊賣慘說自己老娘血癌,鬥魚欠薪自己才跳槽,結果上了法院沒有任何證據,這叫人怎麽相信主播所說的話?畢竟法院明確判決鬥魚勝訴,證明鬥魚是能給出證據的,而文森特敗訴自然是沒有證據。
再看壹下題主說的張大仙,蛇哥,神超等主播跳槽都是近些年才來的跳槽,已經有了15年文森特的實例,證明這些主播是明確知道違約就會賠償的事,如果不知道就只能說明這個主播傻,想不想後果就跳槽。
並且這些主播都有同壹個特點,就是直播合同快到的時候才進行跳槽。而LOL國服第壹劫包桑跳槽之後曾經在微博表示,鬥魚每次在合同期快到的時候,就會各種搞事鎖人氣,並且逼迫主播簽約與當前人氣不平等的合約。因為主播的熱度鬥魚是沒有公開的,所以根本沒辦法得知真實的熱度。
這也表示,是因為主播對於鬥魚的合同簽約極其不公平才選擇跳槽,而當妳工作的公司壓力又大,福利又不好,高管處處針對妳;突然敵對公司放出條件,提高2-3倍工資,還會承諾會幫妳支付預約費,妳會不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