蹦床比賽規則
蹦床比賽規則比賽是在壹條鋪上厚毯的木質窄長專用跑道上完成的。在這條跑道上,運動員要連續完成壹整套高難技術動作,包括前空翻、後空翻、側空翻、前空翻接側空翻、後空翻接側空翻等,最後落在跑道盡頭的墊子上。按照規定,整套動作應由8個以內的單個動作構成,最後必須以空翻動作結束。
借助彈力床的彈力將人體彈向空中,在空中做各種體操動作和翻筋鬥的競技運動。分男女單人、男子雙人。女子雙人和團體等項目,有規定和自選各十個動作,根據動作的編排、難度和完成動作的質量評分。
在預賽第壹套動作中已經計算難度值的動作不允許出現在第二套動作中,否則在計算第二套動作難度值時不承認這些動作的難度值。但在決賽中可以使用第壹套和第二套動作中的所有動作。
蹦床的歷史起源
蹦床起源於中世紀的法國。最初,法國雜技演員杜·坦伯林在空中吊著的安全網中做各種彈跳,並運用其進行表演,蹦床以此為開端。
1930年,蹦床由美國人喬治·尼桑傳入美國,並從蹦床的娛樂價值和體育特點出發,對蹦床進行了研究和改進,使其更安全和易於彈跳。之後,他成立了自己的蹦床公司,批量生產了改制後的蹦床。
當這種新型蹦床出現以後,首先被美國空軍用來作為軍事訓練的器材,後來很快又被空間科研機構用來訓練飛行員和宇航員。醫療單位很快又將這種器械用於殘疾人的治療和康復。不久,蹦床以其特有的趣味性和健身特點而收到青少年的喜愛。1934年左右,第壹架現代蹦床是由喬治·尼森和拉裏·格裏斯沃德在愛荷華大學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