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屬於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職責的是
屬於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職責的是研究提出巡視工作規劃、年度計劃和階段任務安排排;聽取巡視工作匯報;統籌、協調、指導巡視組開展工作;研究巡視成果的運用,分類處置,提出相關意見、建議。
中國***產黨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是根據《中國***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成立的中***中央直屬決策議事協調機構。其日常辦事機構是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中央紀委。屬於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職責的是研究提出巡視工作規劃、年度計劃和階段任務安排排;聽取巡視工作匯報;統籌、協調、指導巡視組開展工作;研究巡視成果的運用,分類處置,提出相關意見、建議。
《中國***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第五條規定: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成立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分別向黨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負責並報告工作。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同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擔任。
副組長壹般由同級黨委組織部部長擔任。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組織實施巡視工作的主要責任人。2009年,中***中央成立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並將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巡視組更名為中央巡視組。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為其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設在中央紀委。
中央巡視制度
中央巡視是黨章規定的壹項重要制度,是加強黨的建設的重要舉措,是從嚴治黨、維護黨紀的重要手段,是加強黨內監督的重要形式。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實行巡視制度,建立專門巡視機構對下級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巡視監督。
根據巡視工作條例規定,中央巡視組主要受理反映省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下壹級黨組織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和重要崗位領導幹部問題的來信來電來訪,重點是關於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方面的舉報和反映。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中國***產黨巡視工作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