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名公投是個什麽玩意?怎麽西方國家這麽喜歡這東西?
全民公投就如字面理解,由全體選民直接決定國家重大事件的情況,所謂《全民》其實投票範圍和議會選舉大致相等,壹般是有政治權力的成年男子,壹般來說,全民公決擁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等同與憲法,無論是議會還是政府,都必須服從公決結果,原因很簡單,因為全民公決壹般來說是全體公民意誌的體現,而議會盡管是選舉產生的,但議員畢竟是自己在投票,而沒有完全征求人民意見,而全民公決則幾乎囊括了全體公民的意見,所以,壹旦決定進行全民公決而且全民公決被裁定有效,那麽公決的結果將會具有最高的效力,任何人與機構不得更改
至於能不能真的做到全民公決,那就取決於這個國家全民公決的投票率和投票條件了,壹般來說,投票率越高,投票門檻越低,全民公決代表性越強,西方國家相對而言民主制度發展較為健全,因此政府往往不敢隨便做出壹些重大決定,每每遇到這種情況時,都會采取公決的方式詢問人民看法,當然這也和人民的政治素養比較高有關系
但是,全民公決在中國是不可以的,因為全民公決有壹個很大的缺陷,就是勞民傷財,如果什麽事情都讓人民決定,那單單是投票組織的錢就不計其數了,因此,全民公決只適合於西方那些相對而言比較小的國家,而不適合中國,美國這樣的大國,妳也應該看到,美國從未有過全民公決
最後說壹下,全民公決代表人民意誌,但人民意誌不壹定是對的,比如,如果現在英國進行全民公決決定是否留在歐盟,根據結果英國很可能就會退出歐盟了,但這個真的對嗎,壹般都認為錯誤,所以,公決不壹定是正確的,但壹般來說還是代表人民意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