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布斯和蓋茨,哪個厲害?
看妳站在哪個角度看了?現在:喬布斯厲害,蘋果市值已經超過微軟很多了。財富:蓋茨400多億,喬布斯70多億,以財富衡量,蓋茨贏。創新:喬布斯更多壹點,從蘋果pc,ipod,iphone,itunes等等,可以說創造了很多需求;蓋茨除了dos,windows就乏善可陳了,而且dos是從IBM的OS轉化而來,windows還有抄襲蘋果的嫌疑,但是windows現在仍然統治著操作系統,我敢打賭妳用的壹定是windows,所以說蓋茨影響更大壹點。蓋茨的創新在於抓住了操作系統這壹次機會(IBM放棄的),喬布斯在不斷的創新,當然也不斷的失敗。大家崇拜喬布斯大概就是崇拜他不斷創新的毅力和靈敏的市場嗅覺吧,而崇拜蓋茨的大概主要是崇拜他的財富。不過兩人都有壹個大家都不喜歡的特點,就是壟斷,蘋果和微軟都是封閉的系統,頻頻給後來者制造障礙,從商業利益角度出發無可厚非,但與互聯網開發的精神背道而馳,要知道互聯網的發明者可是分文未取啊,這個差距有多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