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炒房團操作手法
壹位不願具名的溫州炒家說到:“從產權房和期房的炒作流程可看出,我們只需幾千萬元的流動資金,就可擡高樓盤50%左右的可交易房源的價格,進而能撬動這個樓盤房價。”在新增房源有限下,只要這些標誌性樓盤價格壹上漲,必將帶動樓市周邊房價上漲,近而帶動全市房價瘋漲。從而達到炒房者最終暴利的目的。
從整個炒房團的特點來分析,分組作戰、圍剿城市核心樓盤,是炒房團的主要特點。在房地產市場,壹般來說,3-5名關系緊密的炒家形成壹組,壹組能集聚上千萬元以上現金,有自己的聯動中介所。各組間主要成員聯系緊密,事先已溝通炒作目標、行動時間等。對某個樓盤進行重點打擊。
在目前房市來看:房源主要以產權房和期房為主。炒家對某個樓盤集中打擊時,在過程中,炒家先與房東達成產權房的購房意向,炒家借口說,他是代第三方預訂房子的,先給多少訂金,等第三方壹兩個月回來後,再辦理過戶手續。在此後壹兩個月時間裏,原本還放在房東手裏的房子,已被炒家堂而皇之掛在中介所,售價已比原房價高出10%以上,等待下家。當炒家與下家確定購房意向時,炒家會稱,因資金突然緊張,無奈賣房,但這房子尚未過戶,但他保證下家與房東之間的過戶安全。購房需先支付訂金 (包括10%以上的擡價總額),至此炒家牟利退出,下家與房東發生交易。
在炒作期房的操作上,炒家與房東確定期房買賣時,炒家和房東壹般會簽訂房屋買賣委托協議,並經公證部門公證。這時本應由房東找的受委托人,反過來卻由炒家來找與其關系緊密的人來操作。在此之前房東和炒家事先商定,炒家先支付30%總房款,辦理產權時再支付其余70%房款。據了解,期房到辦理產權證壹般都需要壹兩年時間裏,期間因期房限轉政策限制不得變更戶名。這時炒家開始在聯動的中介所掛出這壹房源,價格壹般比原先高出15%左右。在炒家和下家確定購房意向時,下家需向炒家支付30%的預付款,以及拉價後產生的利潤空間。至此炒家脫身,在不菲勞務費的激勵下,房東也會願意和下家再次簽下房屋買賣委托協議。如下家仍是炒家,操作手法類似。
經過這樣壹番炒作後,在辦理產權證之前,期房已經被炒家多次炒作,價格空間已明顯透支。炒客們隨後拿走了虛高了房價的利潤,轉而瞄準下壹個目標,留給真正購房者無窮的嘆息和無奈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