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巡臺壹出現,普通的官員都要跪拜,那麽巡臺究竟是多大的官職呢?
春秋官官制
最高執政官--在各諸侯國,最高的統治者是各國國君,他們有的如楚、吳、越也間先後稱過王。其下有總領百官、主持朝政之官,各國的名稱不同,泛稱“執政”。各國壹般都設有司徒、司馬、司空、司寇等眾卿,為朝廷的重要職官。司徒掌管民政、戶籍;司馬掌管軍事;司空掌管土地及築城等土木營建,所以有時也稱司城、司工;司寇掌管訴訟刑獄等。
宮延內務官--內廷官員有主管公族事務及祭祀等事的宗伯、宗人;主管蔔筮之事的眩人、蔔士、巫;主管宮內音樂的樂官太師、舞師;主管國君財物的府人、廩人等等。宮內事務的大總管壹般由仆大夫擔任,宋國則稱大尹。
春秋時期,中原各國的地方政權基本上實行國、野制。所謂國,是指國都及附近地區;野是國以外的遠方農村。當時按照田、野的不同組織形式,分別設置各級官吏進行管理。
遼金官制
遼朝官制--北面官:設有北、南樞密院,有樞密使、知樞密院事等為其長官。北樞密院掌管全國軍政,類似唐朝的兵部;南樞密院掌管銓選、丁賦等政。樞密院下還設北、南宰相府(這是中國歷史上第壹次把“宰相”作為正式官名)。南面官:多仿唐制,也有三省六部、各臺、院、寺、監、諸衛等官,多用來安置漢人的,但是並無實權。金朝官制--尚書省為全國最高行政機構,不設中書、門下二省。尚書令為最高行政官長。元朝的中樞權力匯集中書省、樞密院和禦史臺。中書省總令朝政,樞密院為全國最高軍事機構;禦史臺為全國最高監察機構;朝廷設有宣政院,專管宗教及吐蕃等少數民族事務。行中書省為地方最高壹級的行政機構了。行省為路、府、州、縣四級。
明朝官制
中央以中書省、都督府、禦史臺分掌行政、軍事、監察。後有“內閣”出現。內閣的權力主要體現在“票擬”上,即對各處上呈的秦章提出處理意見,根據皇帝旨意草擬詔令,經皇帝批準後交六部辦理。九卿指六部尚書以及都察院都禦史、通政使、大理寺卿。都察院是明朝的最高監察機構。朝安裝設大都督統領中外諸軍事。為防備軍權過分集中,廢大都督府,改置中、左、右、前、後五軍都督府,各設左、右都督為其長官。五軍都督府分別掌管京師及各地衛所的軍隊,雖統兵,便無調遣權。兵部掌管軍官的任免、升調,發布軍事政令,但不統領軍隊。軍隊的調遣權最終由皇帝掌握。明朝地方行政系統為省、府(州)、縣三級制。
秦漢官制
壹、中央的三公九卿等官
《漢書·百官公卿表》記載,丞相、太尉、禦史大夫是秦漢時的三公,主持國政,號稱萬石之官,是朝廷的中樞職官。實際上它們也有壹個發展演變的過程。
丞相:丞相是朝廷最高的行政長官。漢代丞相之下有丞相史若幹,從事秘書工作,長史為其長。
太尉:《漢書·百官公卿表》說太尉是秦官,但在其它文獻中尚未能得到證實。
西漢前期,太尉為最高軍事長官。後來設置大司馬,成為全國最高級的軍事統帥。武帝死後,霍光以大司馬、大將軍領尚書事的頭銜主持朝政,其職遠不限於武事。東漢初又取消大司馬,恢復了太尉的名字。
禦史大夫:禦史大夫作為丞相之副,其職掌有二:壹為掌管天下文書圖籍、呈遞公卿秦章,頒布皇帝詔令等,類似皇帝的機要秘書長;二是掌管朝廷內外監察,為全國最高的監察長官。
禦史大夫之下有禦史中丞,統領侍禦史若幹人,具體負責對朝廷百官的監察以及掌管國家收藏在蘭臺的圖書檔案;同時統管地方的監察長官刺史。
地方各郡有監禦史,督察地方官員。
九卿:
九卿是指中央朝廷的九個重要官員和官署,它們是:
奉常:漢代改稱太常,掌宗廟禮儀、占蔔祭祀等事,史官、博士等為其下屬。
郎中令:為皇帝的侍從武官長,屬官有大夫、郎、謁者等。郎是皇帝的侍人扈衛人員,有中郎、侍郎、郎中之分。太中大夫等及議郎為非武裝人員,掌議論。
漢武帝時,郎中令改稱光祿勛,職掌不變。又設期門郎、羽林郎,為皇帝微行出獵時的武裝侍從。
衛尉:掌管各宮門的守衛,屬官有仆射、公車司馬令等。漢代,衛尉統領的軍隊稱南軍。
太仆:掌管皇帝的輿馬,及軍事用馬的牧養。
廷尉:掌管刑罰訟獄,是全國的最高司法官。朝廷遇有大獄,皆由廷尉審理。
典客:掌管接待少數民族、藩屬國來朝事宜。漢武帝時,改稱大鴻臚,掌管諸侯王、列侯及內附部族朝覲郊迎之事。
宗正:主管皇族宗室(包括公主)事務。屬官有都司空,掌管對宗室犯罪之人的處置。
治粟內史:掌管國家谷帛租賦。漢武帝時改稱大司農。漢初,治粟內史僅掌農業倉廩,另有“大內”壹官與之並行,掌管國家財政。改大司農後,大內為其屬官,稱都內,主管財貨,掌國家的金庫。
少府:掌管全國山海地澤之稅,以供給皇帝私用,凡皇帝的衣食起居、醫藥供奉、器物制作等皆在其屬下,因此是宮廷事務的總管。武帝以後,其職權日益縮小,但是其下屬尚書署作為皇帝的機要秘書處則駐勢不斷提高,後來終於脫離少府,獨立成尚書臺,分曹治事(指分科辦事)。
中央朝廷除了九卿,還有壹些重要的高級官員,:
中尉:掌管京師地區的戍衛治安。漢武帝時改稱執金吾,平時巡邏街市,皇帝出巡則為前導。
將作少府:主管宮室、宗廟、陵園的土木建築工程。漢景帝時改稱將作大匠。
典屬國:掌管歸附的少數民族的事務。漢成帝時,典屬國並入大鴻臚。
水衡都尉:漢武帝時設置,掌管上林苑及諸池航政。
地方官制
秦漢地方實行郡、縣制。至東漢末年,形成了州、郡、縣三級行政制度。
秦朝的京師行政由內史掌管。內史位秩與列卿等同,也參議朝政。西漢武帝以後,京師分為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三部分,分別由三官治理,稱為三輔。三輔長官位同列卿,可參議朝政。
作為監察區劃的州的長官刺史,逐漸具有了行政、軍事大權,於是州便成為郡上壹級的行政區劃了。刺史也就成為集行政、軍事、監察等大權壹身的地方大員了。
郡是低於州壹級的行政區劃,其長官秦時稱守或郡守,漢景帝以後改稱太守。下有郡丞,為其佐助。郡尉,掌管壹郡的軍事甲卒,漢景帝以後改稱都尉。
漢代與郡同級的還有諸侯王國。漢初的諸王國割據壹方,有自己的軍隊,所置官署與中央朝廷壹樣。當時朝廷只向王國委派太傅(輔導諸王)和丞相(統率王國百官),禦史大夫以下官員,都由諸王自己任命。
秦漢時,郡下轄若幹縣。萬戶以上的縣,長官為縣令;萬戶以下的設縣長,均由朝廷任命。縣的令、長之下設有縣丞,為其佐助之官;又設縣尉,掌管壹縣的甲方軍事。
漢代區分官員乖及的服飾主要是冠和緩。
在秦漢,緩是區分官職高低的最明顯的標誌。秦漢的三公、九卿等高級官員,分別用金印此綬和銀印青綬。
秦漢時職官的服裝都是黑色。秦始皇自以為是得水德,色尚黑,於是官服也用黑色。漢承秦制,官服也用黑色。
清朝官制
清朝入關前,朝廷設有內三院,即內國史院、內弘文院,分掌記註皇帝起居、編立史冊、撰寫實錄、草擬國書制敕及皇帝進講等。順治十五年,清朝改內三院為內閣,替皇帝擬出幾種處理意見,皇帝的詔令,由內閣下達六部等衙門執行。雍正時,內閣大學士成為朝廷的最高級官員。軍機處這個名詞始於雍正十年,轉達皇帝旨意、處置政務效率高。朝朝的地方行政機構壹般可分為省、府(州、廳)、縣三級。省壹級的最高軍政長官為總督、巡撫。總督和巡撫在明朝都是屬於都察院的差遣職官,在清朝則成為正式的地方高級官員了。總督壹般管轄兩省至三省,但四川總督就只管四川壹省。總督例兼兵部尚書和都察院右都禦史銜,這就使他掌握了數省的行政、軍事、監察大權。總督又可稱為“制軍”、“制臺”。巡撫為壹省的最高軍政長官,例兼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都禦史銜,這樣便有權統管全省的行政、軍事、監察等大權了。巡撫又可稱為“撫軍”、“撫臺”。督、撫之下設布政使,掌管壹省的財賦民政。布政使又簡稱藩臺、藩司。清朝官員的服飾與過去有較大區別,官員的服色不分品級,只有皇子和特別賜允的親王、郡王可用金黃色,百官袍服壹般為石青色或紺(深青帶紅)色。清朝朝官員服飾的重要區別在於“頂子”和“補子”。頂子是指帽頂上的帽珠。不同品級的官員,所用帽珠的質料也不同。
宋朝官制
宋朝的官制是以中央朝廷的中書門下和樞密院分掌政、軍大權的二府制為其特征的。
宋代的樞密院是掌管全國軍務的最高機構,專管兵籍、虎符,有調動軍隊的權力,但須經皇帝批準。在宋代,壹般把副宰相“參在政事”與樞密院的首腦稱為“執政”,而把宰相和執政合稱為“宰執”。後宋朝還高有翰林學士院,它不屬於以宰相為首的中央行政系統而直屬於皇帝。負責為皇帝草擬制造、國書等。
設立三司,三司總管全國財政,權力很大,地位僅次於二府。禦史臺為最高監察機構,禦史的任用由皇帝直接掌管,宰相不得過問。宋朝最初是州、縣兩級地方官制,宋太宗以後發展為路、州、縣三級制度。宋代最低壹級的地方行政機構是縣,設縣令為長官。州的長官是朝廷委派文職京官前來“知某州事”的,所以又簡稱知州。與州同級的還有府、軍、監。路為後行政區劃。
隋唐官制
隋唐時代是中國封建地主經濟繁榮發展的時期,職官制度三省六部制確立。
三師為太師、太傅、太保;三公為太尉、司徒、司空。隋朝的三省為:內史省、門下省、尚書省。
內史省,即過去的中書省,長官為內史令;專掌機密,草擬詔令,參議朝政。
門下省,長官為納言,掌管審查政令,內書令草擬的詔敕如有違失,門下省可以給予封駁退還。
尚書省,長官為尚書令。尚書省是執行機構,統管全國的各項政務,職權範圍很廣,下轄吏、禮、兵、都官、度支、工等六部。六部長官為尚書,與尚書令及左右仆射合稱“八座”。
三省之外,還有秘書省和內侍省。
秘書省掌管圖書秘籍的收藏與整理,長官為秘書監。
內侍省是內廷的供給侍奉獻機構,長官為內侍。
在朝廷,除了上述五省外,還有太常、光祿等“九寺”以及國子、將作等“五監”。
監察職官:禦史臺長官為禦史大夫,以治書侍禦史為其副,屬官有侍禦史、殿內侍禦史、監察禦史等。
司隸臺掌京畿內外的巡察,長官為司隸大夫。屬官有刺史14人,掌全國郡縣的巡察。後廢司隸臺,改派京官以司隸頭銜出使巡察。
隨初襲用魏晉南北朝以來的州、郡、縣三級地方官制後。改州、縣二級官制,以州直接統縣。是中央尚書省在地方的派出機構,權力很大,凡在其轄區之內的州縣皆受其節制。
唐朝的三省六部體制:中央省所擬詔敕有失當之處,門下省有權予以封駁,要求重擬。
中書令二人為長官,重要的屬官有中書舍人,掌參議表章、草擬詔敕及璽書冊命等。
門下省:以侍中二人為長官,重要的屬官還有左散騎常侍二人,佐諫議大夫四人,皆掌規諷過失、諫諭得失。
尚書省:以尚書令壹人為長官,但此職例不授人,而以其副職左、右仆射為實嘉陵江長官。尚書省的官署又稱尚書都省、都堂。
尚書省下轄吏、戶、禮、兵、刑、工六部。
唐代六部分為三等:吏、兵為前行,刑、戶為中行;禮工為後行。
唐代的中央職官可分為臺省這和卿監官兩類,前乾指三省及禦史臺,屬於政務職官;後者指九寺五監,屬於事務性職官。
唐代九寺是:太常、光祿、衛尉、宗正、太仆、大理、鴻臚、司農、太府;五監是:國子、少府、將作、都水、軍器。寺的長官稱“卿”,監的長官多稱“監”。
唐代禦史臺為最高監察部門,禦史臺下設臺院、殿院、察院。
禦史臺三院的設置與明確分東施效顰明中國封建社會的禦史監察制度已經發展成熟。
唐朝的地方官制,壹般說安史之亂以前是州(府)、縣二級制;至唐中後期則演變為道、州、縣三級制。州的長官為刺史。縣的長官統稱縣令。
魏晉官制
從三公九卿制向更高級的三省六部制演進的過渡時期。
中央官制--東漢末年設置丞相,以曹操充任,總領百官,主持朝政。中書省,設中書監、中書令二官,並掌機密,以代替過去的秘書令。
侍中在漢代為加官,可出入禁中。東漢靈帝時設侍中寺,以侍中為其長官,下有給事黃門侍郎等,掌隨駕規諫,以備顧問。侍中常在皇帝左右,地位愈加尊貴,但也要侍候皇帝的起居生活。
上述中書省、尚書臺、侍中寺格局的確立,已具備了三省制的雛形。
監察系統中,以禦史中丞為禦史臺長,下設治書執法,掌劾秦,以治書侍禦史掌律令。
三國時期,各國的地方行政建制基本上是州、郡=、縣三級。魏在各州設刺史,或稱州牧,為州的最高行政官長。
自西晉至南朝,或設丞相,或設司徒,廢置不壹,但若要決攬朝政大權,必須加有“錄尚書法”的頭銜才行,否則只是贈官,並無實權。朝廷又有“八公”,即太宰、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馬、大將軍,它們是為了尊崇士族望重之人的榮寵性虛銜。
這時期,中書省的中書監、令仍掌管草擬詔令、策劃國政、位尊權重。
北魏中央主要職官設置有下:
三師:太師、太傅、太保
二大:大司馬、大將軍
三公:太尉、司徒、司空
三省:中書省長官:中書監、中書令
門下省長官:侍中
尚書省長官:尚書令、左右仆射
地方官制:
地方是州、郡、縣三級制度。州是最高壹級的地方行政區劃,行政長官為刺史,下設別駕,諸曹從事等。國都所在州的長官,壹般稱為牧。州下為郡,其行政長官為太守,國都所有郡的長官壹般稱為尹。郡下為縣,以縣之大小分置令、長、縣下還有鄉、裏。
西周官制
西周官制是商朝內、外服制度的基礎上進壹步發展的,開始確立了師、保的中樞隊員地位,其內服、外服職官的設新聞片分工也更加細致在內服中,大師、太保是屬於最高“公”壹級的職官,其下為“卿”壹級的高級職官,它們各有屬官,此外還有低外的事務官員。
在周王之下,地位最高的是太師、太保、太宰,它們輔佐周王,統領百官,執掌朝政,同商朝的尹相類似,多由有威望的大貴族擔任。西周朝廷的官員 是分為公、卿兩個等級的。太師、太保、在史是屬於公壹級的。太史主官朝廷的冊命、祭祀、圖籍等。內服官中,次於公壹級的是卿。他們是公下面依照分工處理朝廷政務的官員。屬於卿壹級的官員還有司徒(金文作司土)、司馬、司空(金文作司工)、司寇、司士、太宰、公族等。司徒主管農田圖籍及人民戶口等,兼管軍事和蔔事。司馬掌管軍隊和軍賦。王畿內的卿大夫往往使其宗臣為司馬,主管采邑內的軍賦稱家司馬,家司馬也要聽命於王司馬。司空掌管百工執事及土木營建。司寇主管刑獄治安。太宰本是周王的家務總管,掌管王的飲食起居、車駕儀仗、王家財產、王後命令等。因與周王接近,成為周王親信,所以他的權力和地位也較高。周公就曾做過太宰。公族是掌管公族內部畫事務的官。司士,主管貴族的刑罰及版籍爵祿。
在這些卿壹級的官員中,司徒、司馬、司空在文獻及金文中被稱為“三有司”。
西周內服官的爵位分為公和伯、候兩等。凡是太師、太保、太史皆為“公”爵;凡由王畿內貴族入朝為卿的稱“伯”爵,而四方諸候入朝為卿的稱“侯”爵。公及伯、侯爵位的升降,隨擔任官職的高低而改變。
屬於內服的事務性低級官員很多,就現在所掌握的材料看,它們可分為內廷事務官和外廷事務官兩類。
例如:
內廷事務官--虎賁、金文作虎臣,可分左、右,為周王的武裝侍從長官,負責周王的安全。
綴衣,掌管周王衣冠之官。
趣馬,金文作走馬,為掌管周王馬匹之官。
小尹,金文作小臣,為總管內廷事務之官。
太宰屬下還有內宰、小宰、樂師、仆、小射、底漁等官吏,分管周王的財產、起居及音樂、駕車、射獵、捕魚等事。
外廷事務官--大都,為管理諸侯及周王子弟們的采邑的官員。
小伯,管理卿、大夫采邑之官。
夏商官制
夏朝是中國歷史上第壹個奴隸制王朝,它的最高統治者是“王”,其下設有各種職官。在商朝,由商王直接統治的中心區域叫內服,內服以外的諸候統治區域稱為外服。內服設有百官,稱為百辟。可分為政務官、宗教官、事務官、武職官等幾類。政務官有尹、冢宰等。宗教官有占、蔔、多蔔、亞、祝、史、作冊等。占、蔔是負責占蔔之事的。史官為記錄王事活動的官,與作冊職掌相近。事務官是負責某種具體事務的官。武職官有亞、多亞、馬、多馬、射、戍、衛、犬、多犬等。商王和奴隸主貴族是軍隊的當然統帥,對於分階段產來說,官職、爵位是世代承襲的,任職的文武沒有嚴格區分。這裏說的武職是軍隊中的中、下級官吏。亞是奉王命領兵征伐和追捕逃亡奴隸的官。馬、多馬是與虞車有關的武官。射、多射是管弓箭手的武官,其中管百人的叫百射或射百,管三人的叫三百射或射三百。犬為飼養、訓練獵犬的官,或說犬是田獵中遞送獵物情況的官吏。戍大約是從事戍的武官。衛是侍人保衛人員。外服包括商王親屬的受封地和被征服部落的臣服地區。候、甸、男、衛、邦伯都外服的重要統治者。
戰國官制
為了加強對各級官吏的控制和提官僚機構的效率,各國大都實行了以國君為首,下有相、將二官分武的中央集權體制。相,原是佐助之意。戰國時,各國先後設相職,統領百官,成為最高的行政長官。相有時也稱作丞相、相邦。各國也設“將”職,成為壹國的最高軍事統帥,地位僅次於相,多次以擅長統兵作戰的武將充任。將職稱將軍,有時為了突出最高統帥的地位,設有上將軍、大將軍等。在將軍之下,設有國尉、都尉等高級武官。戰國時期,各國在地方大多確產子郡、縣兩級制,以群領縣。郡的行政長官是守,由國君直接任免。郡守下設郡尉;主管郡內軍務。郡下設縣,長官稱令。令下有丞,分管財政和訟獄;有尉,管軍務;有司馬,管馬政;有司空、管縣內土建工程(多寫軍畫有關)及刑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