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股票行情交易網 - 國際漫評 - 失信人黑名單是永久的嗎

失信人黑名單是永久的嗎

失信人黑名單不是永久的。失信被執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有關信息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2、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的;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1、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2、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3、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4、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5、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綜上所述,在我國被認定為失信並不是永久性的,壹般只要當事人及時的完成自己應該完成的責任就可以申請解除失信, 而如果遇到無法解除的情況,建議可以聯系律師幫忙處理。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第十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信息:

(壹)被執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人民法院已執行完畢的;

(二)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的;

(三)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

(四)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後,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

(五)因審判監督或破產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失信被執行人中止執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有納入期限的,不適用前款規定。納入期限屆滿後三個工作日內,人民法院應當刪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條第壹款規定刪除失信信息後,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壹條規定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依照本條第壹款第三項規定刪除失信信息後六個月內,申請執行人申請將該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