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型腳手架搭設規範及施工流程
門型腳手架部件
門式腳手架是以門架、交叉支撐、連接棒、掛扣式腳手板或水平架、鎖臂等組成基本結構,再設置水平加固桿、剪刀撐、掃地桿、封口桿、托座與底座,並采用連墻件與建築物主體結構相連的壹種標準化鋼管腳手架。門式鋼管腳手架不僅可作為外腳手架,也可作為內腳手架或滿堂腳手架。
門型腳手架用途
1.用於樓宇、廳堂、橋梁、高架橋、隧道等模板內支頂或作飛模支承主架。
2.作高層建築的內外排柵腳手架。
3.用於機電安裝、船體修造及其它裝修工程的活動工作平臺。
4.利用門式腳手架配上簡易屋架,便可構成臨時工地宿舍、倉庫或工棚。
5.用於搭設臨時的觀禮臺和看臺。
門型腳手架尺寸
世界各國門式腳手架的規格尺寸繁多,有采用國際單位和英制兩種計量單位。如英制單位的1219型門架的寬度為4′(1219mm),高度為6′4”(1930mm),國際單位的1219型門架的寬度為1200mm,高度為1900mm。國外各腳手架公司的門架寬度主要有900、914、1200、1219mm四種,門架高度的尺寸很多,自成壹套體系。
門型腳手架搭設規範
(壹)施工方案
1.門架的選型應根據建築物的形狀、高度和作業條件確定,並繪制搭設構造及節點詳圖。
2.腳手架搭設高度壹般限定在45m以下。高度在20m以下,可同時四層作業;高度在35m以下可同時三層作業;高度在45m以下可同時兩層作業。當降低施工荷載並縮小連墻桿的間距後,腳手架搭設高度可增至到60m。
3.當腳手架搭設高度超過60m時,應進行設計計算,采用分段搭設方法進行。其設計計算應經上級技術部門或總工審批。
(二)架體基礎
1.立桿基礎應平整夯實。
(1)搭設高度在25m以下時,原土夯實,其上墊5cm厚木板。
(2)搭設高度在25~45m時,原土夯實,其上鋪15cm厚道渣夯實,再鋪木板或槽鋼。
(3)搭設高度超過45m時,應對基礎進行設計計算確定。
2.底步門架下端縱橫設置掃地桿,用於調整和減少門架的不均勻沈降。
(三)架體穩定
1.門架的內外側均應設交叉支撐,其尺寸應與門架間距相匹配,並與門架立桿鎖牢。
(1)連墻件的設置:架高45m以下時,垂直≤6m,每兩層設壹處,水平≤8m;架高45~60m,垂直≤4m(每層設壹處),水平≤6m,並應符合規範規定。
(2)水平架的設置要求:架高45m以下時,每兩步門架設置壹道;架高45~60m時,水平架應每步門架設置壹道。(當采用掛扣式腳手板時,可不設置水平架)。
2.連墻件的設置應按規定間距隨腳手架搭設同步進行不得漏設。連墻件應采用剛性作法,其承載力不小於10kN,靠近門架橫梁設置。腳手架轉角處及壹字型或非閉全的腳手架兩端應增設連墻件。
3.剪刀撐設置要求:
(1)腳手架高超過20m,應在腳手架外側每隔4步設置壹道,並形成水平閉合圈。剪刀撐沿腳手架高度與腳手架同步搭設。
(2)剪刀撐寬度為4~8m,與地面夾角45°~60°。
(3)剪刀撐接長采用搭接,搭接長度應≥50cm,用兩個扣件扣牢。
4.腳手架搭設與主體高度相適應,壹次搭設高度不應超過最上層連墻點二步以上(或自由高度≤4m)。腳手架隨搭設隨校正垂直度,沿墻面縱向垂直偏差應≤H/600及500mm(H為腳手架高度)。應該嚴格控制首層門架的垂直度和水平度,使門架立桿在兩個方向的垂直偏差均在2mm以內,頂部水平偏差控制在5mm以內。安裝門架時,上下門架立桿對齊,對中偏差不應大於3mm。
(四)桿件、鎖件
1.不同產品的門架與零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上下門架的組裝必須設置連接棒及鎖臂。加固件、剪刀撐及連墻件的安裝必須與腳手架同步進行。
2.門型架內外側均應設置交叉支撐,並與門架立桿上的鎖銷鎖牢,由於施工要求需要拆除內側交叉支撐時,應在門架單元上、下設置水平架,施工完畢後,立即恢復交叉支撐以保證架體穩定。
門架安裝應自壹端向另壹端延伸,不得相間進行,搭完壹部架後,應檢查調整水平度及垂直度。各部件的鎖臂、搭鉤必須處於鎖住狀態。
(五)腳手板
1.作業層應連續滿鋪掛扣式腳手板,腳手板搭鉤應與門架橫梁扣緊,用滑動擋板鎖牢。
2.當采用其他壹般腳手板時,應將腳手板與門架橫桿用鉛絲綁牢,嚴禁出現探頭板。並沿腳手架高度每步設置壹道水平加固或設置水平架,加強腳手架的穩定。
(六)交底與驗收
1.腳手架搭設前,施工負責人應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結合施工現場作業條件和隊伍情況,做詳細交底,並確定指揮人員。
2.腳手架搭設完畢,應由施工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參加,按照施工方案和規範要求進行逐項檢查驗收,確認符合要求後,方可投入使用。
3.對腳手架檢查驗收應按規範規定進行,凡不符合規定的應立即整改,對檢查結果及整改情況,應按實測數據進行記錄,並由檢測人員簽字。
(七)架體防護
1.作業層外側應按臨邊防護要求,設置兩道防護欄桿和擋腳板,防止作業人員墜落和腳手板上物料滾落。
2.腳手架的外側應按規定設置密目安全網。密目網必須使用合乎要求的系繩將網周邊每隔45cm(每個環間隔)系牢在腳手桿上。
(八)材質
1.六架及其配件的規格、質量應符合《門式鋼管腳手架》JGJ76的規定,並應有出廠合格證書及產品標誌。
2.門架平面外彎曲應≤4mm、可輕微銹蝕、立桿中-中間距差±5mm,其他配件彎曲應≤3mm、無裂紋、可輕微銹蝕者為合格,或按規範規定標準檢驗。
3.壹般質量檢查可按不同情況分為甲、乙、丙三類。
甲類:有輕微變形、損傷、銹蝕,經簡單處理後,重新油漆保養可繼續使用。
乙類:有壹定輕度損傷、變形和銹蝕,但經矯直、平整、更換部件、修復、除銹油漆等,可繼續使用。
丙類:主要受力桿件變形較嚴重、銹蝕面積達50%以上、有片狀剝落不能修復和經性能試驗不能滿足要求的,應報廢處理。
(九)荷載
1.門型腳手架施工荷載:結構架3kN/m,裝飾架2kN/m2。施工中腳手架堆料數量和作業人員不應超過規定。
2.避免集中堆料和較重設備,防止腳手架變形和腳手板斷裂。
3.腳手架上同時有兩以上作業層時,在壹個架距內作業層的施工均布荷載總和不得超過5kN/m2。
(十)通道
1.禁止在腳手架外側任意攀登,不但易發生人身事故,同時由於交叉支撐本身剛度差,產生變形後影響腳手架的正常使用。
2.門型架有鋼制梯配件,專門為提供作業人員上下使用,由鋼梯梁、踏板、搭鉤等組成。鋼梯掛扣在相鄰上下兩步門架的橫桿上,用防滑脫擋板與橫桿鎖扣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