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掃黃的媒體觀點
中央電視臺曝光揭露東莞色情行業的醜惡現象,引發網絡輿論反彈。僅在新浪微博,有關東莞+央視的微博多達139萬條,其中不乏“東莞挺住”、“東莞不哭”的偏激之詞。
“輿論狂歡”的警示
東莞掃黃,集中了壹些話題性基本元素:性、婦女、嫖客(大款、高富帥)、警察、涉黑等,成為春節後第壹波熱點輿情。其中,有“毀三觀”(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錯誤認知,也摻雜壹些沒有特定政治內涵的情緒化宣泄。
@lee微來瘋:2013年全國小朋友最關註的問題——爸爸去哪兒啦?在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央視的大力配合下,終於在2014年徹底找到了答案——東莞。
manny_520微信平臺網友:據說這兩天沒在群裏說話的男銀都在東莞做筆錄——這是我今天看到最毒的評價,看哪個同誌還沒露面。
連騙子都跟著起哄,發明了新的詐騙短信:“爸,我在東莞晚上玩被抓了,速匯款5000元到×警官工行卡×××××××××,別打電話,出來再說,快!”
網絡輿論場的光怪陸離,又壹次讓人大跌眼鏡。2月13日,人民日報發表“鐘新文”的評論《是非界限豈能模糊》說:在價值多元、觀念多變的轉型期中國,固然不能在所有問題上都求得壹致,但在壹些基本價值上,必須有起碼的***識。守住法律底線,保持價值判斷力,具備道德責任感,這是壹個現代社會不可或缺的行為取向,也是壹個公民應盡的社會義務。
主流聲音站出來
圍繞央視東莞報道的熱議,不禁想起2013年國慶前夕的夏俊峰被執行死刑,網上壹邊倒的,都是同情沈陽攤販夏俊峰和妖魔化城管的聲音,卻忽略了壹個基本事實:這是國家司法機關經過幾年調查和審慎研判,依法作出的判決。
在夏俊峰壹審、二審均被判處死刑、等待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復核期間,夏俊峰壹家,包括喜歡畫畫的兒子強強,受到全國網民的關愛呵護,各界人士紛紛解囊相助。但被夏俊峰殺死的兩名城管的家人狀況,只有《中國青年報》、《新京報》等少數媒體進行過報道:申凱,四代單傳,死時沒孩子,家裏斷了香火;張旭東,女兒比強強大1歲,壹家三口,父母及重病的哥哥,6人擠在不到60平米的房裏。他們與夏俊峰壹樣,同屬弱勢群體,同樣值得同情,需要幫助。壹般認為,網絡輿論有扶弱抑強的“羅賓漢情結”,既然有網友為東莞性工作者不吝同情,為什麽在夏俊峰案中,卻對這2名城管家庭的悲情視而不見?
普通網友經常表現出某種情感泛濫和議論偏激還不奇怪,但某些活躍網友(大V)的推波助瀾,從2013年秋天互聯網專項治理以來已引起關註,2014年初有個新的因素需要嚴重關切,這就是專業的新聞媒體在輿情發酵中的作用。對於網上似是而非的傳言,對於網民劍走偏鋒的情緒,新聞媒體能否起到定海神針的作用,為網絡信息去偽存真,為網民情緒扶正抑偏?
這次東莞輿情中,壹些都市報微博跟著起哄“東莞挺住”,是不明智的,起到了火上澆油的作用。媒體如果跟著網絡情緒走,成為意見領袖和網絡民粹的尾巴,會加劇網絡輿論場的認知混亂。
人民網輿情監測室從2013年的熱點輿情中,梳理不同類型的微博在事件曝光、發酵、升級和輿情處置中的覆蓋面和活躍度,以是否成功實現議程設置或使輿情發生重要轉折,得出結論:普通網友的話語權約占13%,“意見領袖”約占24%,政務微博約占21%,而媒體微博約占42%。這項研究揭示,專業媒體對於輿論的走向,負有相當重要的責任。
特別是黨報、國家電視臺等主流媒體的微博,所謂“紅色大V”,在壹些大是大非問題上要站出來,勇於發聲,善於發聲,維護法治、維護國家利益,促進社會對話而不是對抗,釋放正能量。
政法類報道要更專業
網上對央視報道的吐槽,也有壹些訴求值得重視。比如鏡頭對著性工作者時並沒有都在臉上打馬賽克,對性交易的工具和方式有壹些不恰當的渲染。而公安部在2010年掃黃打非中,曾要求註意保護隱私權,制止遊街示眾等有損尊嚴的做法。
還有個報道程序問題:對於東莞色情業亂象,如果壹開始就把矛頭指向背後的保護傘,而不是過多地停留於揭露性工作者,網上就會少壹些起哄的由頭。性工作者處於色情產業鏈的末端,其頂端組織經營者和背後的公權保護傘,有更大的惡性。
以前在河北大學校內交通肇事案中,央視雖然同時采訪了受害者和肇事者家人,但先播出的是肇事者父親、公安分局副局長李剛,而采訪受害者家人的段落因某種原因未能播出,讓觀眾產生誤解,認為電視臺是在為官員背書。
對比北京警方查封“天上人間”
2010年5月11日,北京警方突擊查處“天上人間”等4家夜總會,以有償陪侍和消防安全問題為由,責令停業整頓。後來,以介紹賣淫嫖娼的罪行,對“天上人間”的壹名副總經理提起公訴,判處有期徒刑4年。同樣是掃黃,贏得輿論壹致叫好。
當時中央電視臺“新聞1+1”節目中,白巖松做出了這樣的解讀:北京警方高調查封天上人間“是向特權挑戰”,捍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改變了公眾之前對這類醜惡現象的無奈和漠然,終於糾正了“默認當中的壹些非常可怕的狀況”。
盡管“天上人間”從事有償陪侍服務的,以高學歷的女性居多,比東莞酒店裏的同行更吸引眼球,但當時媒體並未披露其細節。輿論矛頭指向這些曖昧的娛樂場所的經營者,如“天上人間”商標經四次易手,幕後老板究竟是誰;背後的黑惡勢力保護傘,如雇傭壹幫配備刀和棍子的打手。北京查封“天上人間”行動目標和新聞報道鎖定打擊特權,因而得到了社會的廣泛認同。
政法類報道貴在旗幟鮮明,打擊社會醜惡現象,弘揚社會正氣。但在報道方式和語言敘述上,要增強法律意識,恪守新聞專業倫理,避免授人以柄。
公序良俗是輿論場的高壓線
東莞掃黃,引出壹個老話題,即色情業的罪與非罪問題。作為學術探討,可以繼續討論。但在新聞報道以及微博等公眾意見平臺上,在社會輿論場這個虛擬公***空間中,還是要把公序良俗作為壹條不能觸碰的高壓線。
凱迪社區網友“我從火星來”認為:即便放眼全球進行觀察,色情業也是不為大多數國家所認同的。大量事實證明,“黃”與“賭和毒”壹樣,都是敗壞社會風氣、破壞社會秩序、影響安定團結、腐壞人心靈的毒瘤。東莞色情業的存在有著很深刻的社會背景,也表明了轉型時期社會的復雜性。但無論訴求多麽多元,社會的核心價值和是非評判標準也應該是始終明確的,不能因為個人的情緒或者固有的偏見,導致是非不分、善惡不辨、美醜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