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代加工
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或者說加盟連鎖總公司與加盟店二者之間的持續契約的關系。根據契約,必須提供壹項獨特的商業特權,並加上(人員培訓、組織結構、經營管理、商品供銷)的方面的無條件協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對的報償。
壹、特點
1、有壹個特許權擁有者,即為加盟連鎖的盟主。
2、盟主擁有特許權,特許權可以是產品,服務,營業技術,商號,標示,以及其他可帶來經營利益的特別力量。
3、盟主和加盟者以合同為主要聯結紐帶。
4、加盟者對其店鋪擁有所有權,店鋪經營者是店鋪的主人。
5、經營權盟主的總部,加盟者必須完全按照盟主總部的壹系列規定經營,自己沒有經營自主權。
6、總部有義務教給加盟者完成事業的信息,知識,技術等壹整套經營系統,同時授予加盟店使用店名,商號,商標,服務標記等壹定的區域的壟斷使用權,並在合同期內,不斷進行經營指導。
7、加盟者要向盟主交付壹定的有償費用,通常包括壹次性加盟費,銷售額或毛利提成等。
8、盟主是縱向關系,各加盟者之間無橫向關系。
二、類型:
1、缺乏加盟連鎖的基本知識。
由於沒有這方面的知識,只是在相關的報紙雜誌上看到廣告,就打電話過去,在聽了對方簡單而又令人心動的說明之後,就匆匆加盟。
根本沒有想到,加盟需要如此多的資金,並且有這麽多的束縛,從而大大降低了工作的熱情。凡是這種情況均屬於對連鎖加盟缺乏認識所致。
2、只知道這壹行業不錯,卻沒有調查同行業者。
當初只是看到廣告上吸引人的條件,看到漂亮的公司目錄,就匆匆加盟了,卻不知進入該行業後,同行業中有更優秀的企業,有更優厚的加盟條件與支援指導,想要中途退出,卻因違反契約而無路可退。
3、只參觀賺錢的店而不知失敗的店更多。
在加盟之前,雖然也遵照專家的意見,去了解了總公司究竟在做何種生意,也去看了加盟店究竟經營得如何,但是壹般總部都只帶妳去看經營良好的店而隱瞞不賺錢的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