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員工下班後不想跳舞被辭退,下班後妳拒絕過領導的要求嗎?
女員工因為下班後不想跳舞被公司領導辭退,面對這樣子無理的要求和過分的舉動,我們要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我曾經在下班後拒絕領導的要求,因為我覺得下班後是屬於我私人的時間,我也有我自己的生活。
女員工下班後因為不想跳舞,而被公司領導辭退。這個事件引起了網絡上很多網友的熱議,網友們表示,?在下班事件要求員工跳舞本身就是壹個占用員工私人時間的過分要求,員工沒有義務在下班時間為領導提供壹些私人的工作?,還有網友表示?跳舞應該不是在職責範圍之內吧。?,還有網友這樣說,?如果因為不想跳舞就盲目辭退壹個員工,那這樣還有什麽公司法可言,公司這種行為就是在無視法律的規定?。
我認為這些網友說的都有道理,公司確實沒有理由去占有員工的私人時間,除非員工自己願意,否則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該以任何理由讓員工加班。其次,女員工在職場上確實會遭到壹些不平等的對待,如果因為不想跳舞而被領導辭退的話,員工應該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去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做抗爭,我國也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去維護公司員工的權益的,公司這種行為其實是違背公司雇傭合同和法律法規的規定的,在職場上當我們遭到不公平對待時,我們完全有理由去為自己的權益做鬥爭。
我也曾經在下班後拒絕過領導的要求,領帶曾經要求我在下班時參加壹個商業飯局,因為那個時間是下班時間,我在下班之後還有其他事情,另外商業飯局需要喝酒,我覺得壹個女孩子參加這樣的飯局,個人的安全沒有保障。所以我果斷回絕了領導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