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監控分站備用電源充放電試驗要求
該系統的備用電源充放電試驗要求如下:
1、對有備用電源的系統,應檢查當主電源斷電時,能否自動轉換為備用電源供電,主電源恢復時,應能自動轉換為主電源供電,在電源轉換過程中,系統應能正常工作。
2、對於雙路供電的系統,主備電源應能自動切換。
3、對於配置UPS電源裝置的供電系統,主備電源應能自動切換。
4、電源電壓適應範圍檢驗應符合下列規定:當主電源電壓在額定值的85%~110%範圍內變化時,不調整系統(或設備),應仍能正常工作。
1、對有備用電源的系統,應檢查當主電源斷電時,能否自動轉換為備用電源供電,主電源恢復時,應能自動轉換為主電源供電,在電源轉換過程中,系統應能正常工作。
2、對於雙路供電的系統,主備電源應能自動切換。
3、對於配置UPS電源裝置的供電系統,主備電源應能自動切換。
4、電源電壓適應範圍檢驗應符合下列規定:當主電源電壓在額定值的85%~110%範圍內變化時,不調整系統(或設備),應仍能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