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人算非法聚眾
壹、多少人算非法聚眾
1、三人以上算非法聚眾。舉行集會、遊行、示威沒有依法申請,或者沒有按照主管機關許可的起止時間、地點、路線進行,屬於非法聚眾,應當自行承擔相應的刑事和民事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第二十七條
舉行集會、遊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警察應當予以制止:
(壹)未依照本法規定申請或者申請未獲許可的;
(二)未按照主管機關許可的目的、方式、標語、口號、起止時間、地點、路線進行的;
(三)在進行中出現危害公***安全或者嚴重破壞社會秩序情況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壹,不聽制止的,人民警察現場負責人有權命令解散;拒不解散的,人民警察現場負責人有權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決定采取必要措施強行驅散,並對拒不服從的人員強行帶離現場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參加集會、遊行、示威的人員越過依照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設置的臨時警戒線、進入本法第二十三條所列不得舉行集會、遊行、示威的特定場所周邊壹定範圍或者有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人民警察可以將其強行帶離現場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二、非法聚眾聚集怎麽處理
非法聚眾聚集處理如下:
1、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醫療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3、次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經行政處罰後仍不改正,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