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六禮與七出?
1.納采:指男家請人向女家提出締婚的請求,也就是“提親”。“說媒”。納采時,要奉贈禮品。由於娶妻結婚是關系到整個家族的大事,因此,對於納采對象的選擇是非常慎重的。通常從官宦人家到普通百姓,***同奉行的擇偶條件就是門當戶對。在此前提下,再考慮家貲、家世、家風等。
2.問名:指雙方相互探問男女的姓名、年齡、生辰、籍貫、三代(即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名號、官職等,以加深相互的了解,即民間所說的“請八字”。如果納采既允,雙方就應主動地將這些情況轉告對方,不可隱瞞。
3.納吉:指男家根據雙方生時年月,蔔得吉日,備禮通知女家,決定訂婚。問名之後,要對男女雙方的八字進行考察,以最後確定雙方是否可以成親,這個過程稱為“合婚”,民間稱為“批八字”。“八字”,是指由天幹地支配合而成的表示每個人出生時的年、月、日、時的四組於支,***是8字。八字相合與否,是壹樁婚姻能否成功的重要條件。納吉之後,婚姻關系就算確定下來,輕意不許悔婚。此後,男方逢年過節都要給女方送禮,並負擔女方四季的衣服。
4.納征:是男家正式給女家送聘禮。這是男方能否把女方娶過來的關鍵,人們所說的買賣婚姻,即以此為根據。
5.請期:指男家擇定婚期,請女家同意。行過“納征”之禮,就該考慮娶親過門了。請期分口頭與書面兩種,講究體面的門戶多用書面形式,即所謂“下婚書”。
6.親迎:指新郎到女家迎娶新娘。這是婚聘的最後壹道程序,類似於現在的結婚典禮。“親迎”之禮是整個婚姻禮俗中最隆重、最繁瑣的儀式,持續的時間也較長,並不是在壹天內完成的。概括起來講,主要分為迎親、拜堂、人洞房三個部分,每壹個部分都包含著眾多的儀式和內容。這些儀式多數寓含著祝福平安吉祥,禳除邪僻災害的意思,具有濃厚的禁忌迷信的色彩。
“六禮”是締結“二姓之好”的規範與準則,而它的具體操作者與落實者,就是媒人。在中國古代的婚姻制度中,媒人具有重要的作用。媒人早在人類向專偶婚過渡時就已產生。以後,成為壹種社會職業,受到了封建法律的保護。它們的社會地位具有明顯的兩面性:壹方面由於它能替婚姻雙方牽線搭橋,促成良緣,為社會所必須,所以受到人們的看重;另壹方面由於媒人是包辦婚姻的關鍵或要害,是迫害婦女的幫兇,甚至借說媒之機而謀財害命,所以又受到社會的賤視與詛咒。
對於婚姻,男女當事人和親朋好友當初都希望夫妻好合、白頭到老。但是,由於種種原因,不少夫妻很難走完***同的生活道路,而需要半路終止夫妻關系。於是,出現了離婚的習俗。中國古代也允許離婚,但出於穩定家族制度和維護夫權利益的考慮,對於離婚的限制非常嚴格,並且這種限制主要是為了滿足男方的意誌。所以,中國古代的離婚,稱為“出妻”、“休妻”。具體的條件***有七條,稱為“七出”。“七出”,又叫“七去”,始見於《大戴禮·本命》,後來寫進國家的法典,為封建國家所認可。具體內容是:“壹無子,二淫佚,蘭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盜竊,六嫉妒,七惡疾。”妻子犯了其中的任何壹條,丈夫都可以將她休棄。這種規定,完全是男女地位嚴重不平等條件下,保證封建的族權與夫權的產物,使廣大婦女陷人苦難的深淵。
封建國家從社會穩定的角度考慮,對男子體妻的權利也作了壹點限制,這就是所謂“三不去”,即“有所取無所歸,不去;與更三年喪,不去;前貧賤,後富貴,不去”。第壹條,指娘家無人,棄婦無家可歸;第二條,指妻子曾為公婆服三年之喪,對夫家有恩;第三條,指丈夫先前貧賤,後來富貴,離富貴不棄糟糠之意。它與“七出”相比,實在微不足道。中國古代婦女的地位悲慘,於此可見壹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