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加爵判死刑了嗎
隨著壹聲正義的槍聲,在母校宿舍內殘忍殺害4名同學的雲南大學學生馬加爵走完了自己22歲的短暫人生。
100余人參加旁聽
昨日早上8時30分開始,就有人陸續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外,排隊等候。待通過安全檢查和查驗手中的旁聽票後,總***有100余人獲準進入該院的多功能法庭,這其中包括來自雲南省高教委員會、昆明市人大、政協的領導、工作人員以及媒體記者。
8時55分,審判長刀文兵宣布“帶罪犯”後,馬加爵被兩名荷槍實彈的執法人員押入法庭。馬加爵很隨便的穿著壹身淺色休閑裝束,整個過程中壹直都低著頭,臉上毫無表情,似乎即將結束生命的根本就不是自己。
馬加爵沒有提出上訴
審判長首先宣布了馬加爵作案經過,認為罪犯馬加爵為報復殺人而進行了壹系列周密而細致的準備,積極實施犯罪,最終致4人死亡。其主觀上具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觀上實施了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馬加爵為泄私憤圖報復而連續、殘忍地殺害多人,犯罪後果特別嚴重,應予嚴懲。依據刑法第232條、第57條第1款、第64條的規定,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由於馬加爵表示完全認罪,沒有提出上訴,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該判決進行了復核。在昨日公布的死刑復核書中,省高院認為:馬加爵的犯罪行為手段殘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應該依法嚴懲。故壹審判決定罪準確,量刑適當。
馬加爵被架出法庭
宣讀這份死刑復核書,審判長刀文兵僅僅用了5分鐘。緊接著,他根據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授權,發出了將馬加爵押赴刑場執行死刑的命令。至此,原本還能自己站立的馬加爵的兩條腿明顯軟了下去,被兩名執法者架出法庭,架上刑車,直奔刑場。
法院壹位工作人介紹說:此次對馬加爵執行死刑采取的是槍決,而不是註射。至於為何沒采用註射方式,這位工作人員不願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