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家鴻的個人經歷
近年來,鐘家鴻因其市場推廣公司運作不順利並發生工作糾紛,最終自行申請破產,在所有文件準備妥當下,法官於2012年3月27日正式頒下破產令,期限為4年,其間他的資產將全由破產管理處接管,每年要向破管處呈交年報,報告收入及負債等情況,這4年間亦不能任公司董事。
由於公司並非有限公司,故他要翻身,只有申請破產,希望重新在正確方向前進。他強調是其個人公司的問題, 與太太陳慧珊沒關系。申請破產決定是對他和家人最好的決定,他要保護家庭,希望將損害程度減到最低;太太陳慧珊也全了解事情的經過,並支持他的決定,事件對他的家人生活不會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