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日房產契稅新政策2021年9月1日契稅上調是真的嗎
2021年9月1日房產契稅新政策
《中華人民***和國契稅法》在中華人民***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壹次會議上獲得通過,有解讀認為,2021年契稅上調,因此在網上引發了大量的討論。
《新契稅法》將於2021年9月1日正式實施。值得註意的是,《新契稅法》第三條內容規定,“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壹些人士因此解讀認為,2021年契稅稅率將上調。
這種說法是不準確的,因為我國契稅稅率壹直就是3%-5%。在實際操作中,執行的是有關部門的優惠政策。
2016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聯合下發的通知,個人購買家庭唯壹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
2021年9月1日契稅調整是真的,但按照稅制平移的原則,契稅稅率還是3%—5%,並沒有發生變化,與1997年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裏規的3%-5%的稅率是壹樣的。
2021年契稅稅率調整為3%至5%,新的契稅法對契稅稅率沒有做任何調整,3%-5%的契稅政策壹直都有,並不是契稅稅率調整為3%至5%。只是現在從全國的情況來看,很多地方都有減免契稅的政策,基本上沒有5%的契稅,大多數都是按照2-3%來征收。
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
房屋契稅的計稅怎麽算:
1、土地使用權出讓、出售,房屋買賣,為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確定的成交價格,包括應交付的貨幣以及實物、其他經濟利益對應的價款;
2、土地使用權互換、房屋互換,為所互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價格的差額;
3、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以及其他沒有價格的轉移土地、房屋權屬行為,為稅務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依法核定的價格。
2021年9月1日契稅上調是真的嗎
2021年9月1日上調契稅的說法不準確,應該說有關部門對契稅的法律重新做了規範,並且契稅的征收標準並沒有改變,按照稅制平移的原則,契稅稅率還是3%—5%,並沒有發生變化,與1997年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裏規的3%-5%的稅率是壹樣的。
首套房契稅的計算方法
(壹)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新房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二手房應納稅額=二手房稅率×房地產評估價
(二)衡量標準
壹般情況而言有下面幾個分類:90平米以下的是壹個征收標準,90-144平米之間的是壹個標準,144平米以上的是壹個標準。如果是二套房或是三套房這不會享有優惠政策,而且首套房的契稅稅率壹般是在3%~5%的調整幅度內變動。各地根據實際情況來具體征收。
契稅應稅行為
根據契稅法第二條本法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壹)土地使用權出讓;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互換;
(三)房屋買賣、贈與、互換。
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的轉移。
以作價投資(入股)、償還債務、劃轉、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征收契稅。
第壹次將作價投資、償還債務、劃轉、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行為納入契稅應稅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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