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封條是什麽意思
貼封條其實就是法律上的“查封”行為,屬於“民事執行”,包括如下意義:
1、由國家機關執行,在我國,法院是法定的民事執行機關;
2、包括查封在內的民事執行將生效的法律文書內容付諸實施,從而實現債權人的權利;
3、查封等民事執行需要由債權人的申請;
4、查封等民事執行是執行機關使用公權力的強制行為;
5、查封等民事執行是實現已確定的私權程序。
貼封條的作用是什麽
1 、封條是壹個告示,表示關門了,什麽時間關的門,誰關的門;
2 、封條相當於壹把大鎖,封條損壞了,意味著門被開了或動了;
3 、封條只不過是壹張紙條,擋的是君子不是小人,它的確起不了防盜的作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沖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