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代史和通史的區別
斷代史和通史的區別如下:
1、通史就是史書的壹種;史書按時空分類包括通史。
2、史書是壹類書籍。書籍因為記載的內容類別不同,所以有不同的分類,如小說書籍、雜誌書籍、教科書籍等。史書全稱就是歷史書籍。
3、通史是壹類記載歷史的記載方式,類似於文章的體裁。“通史”可以理解為貫通的歷史,就是壹個國家或地區或世界的版從最早文明到現在的歷史。
斷代史主要特點是只記錄某壹時期或某壹朝代的歷史。如《漢書》。《漢書》是我國第壹部記傳體斷代史,分為12篇紀、8篇表、10篇誌、70篇傳,***100篇,80來萬字。記事上起漢高祖元年,下至王莽地皇4年,***229年歷史。
從《史記》到《明史》的二十四史,除了《史記》以外,均為斷代史。以上的六種體例是按不同的標準分的。實際上,同壹史書按不同標準可同時歸入不同的體例。如《三國誌》,就既是紀傳體史書,又是國別體史書,同時還屬斷代史史書體例。
通史是相對於斷代史來說的,二十四史除外都是以朝代的更替為起終的,通史是跨越朝代的。通史不間斷地記敘自古及今的歷史事件。斷代史和通史都是我們了解歷史的重要途徑。讓我們以史為鑒,更好的為人處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