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被抓
偷拍是建立當事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拍攝當事人的壹些資料,不管有沒有通常人們認為的那種隱私的內容,都是侵犯了當事人的隱私權的,但不夠成犯罪。
如果利用偷拍內容進行商業活動進行牟利,那麽就觸犯了法律夠成了刑事犯罪,根據情況會有不同的刑罰,因為會根據偷拍內容的使用情況來給案件定性,因此偷拍不是判決的主體,使用方式才是犯罪定性的主體。
記者的壹部分經過批準的偷拍行為屬於特殊情況 我國還沒有隱私權的具體規定,侵犯隱私是比照侵犯名譽權的有關規定來處理的。只要沒有進行商業牟利性質行為就不會有案底的 壹般有案底的都是行政拘留14天以上的才有 過程有 照照片 錄檔案
而妳只是壹般的警告性質的筆錄和保證書 所以不影響妳以後找工作 不過還是要改過自新才是最重要的 不算是法律記錄類的前科 只能算是如果妳以後還偷拍 當地的派出所可以拿出妳的保證書 罰妳更多錢 如果妳去外地打工了 即使偷拍再寫保證書 外地的派出所也查不到妳以前的前科的 因為並沒有聯網錄檔案 招工單位只是拿著妳的身份證復印件去司法機關比如公安局或者派出所確認妳是不是在逃通緝犯或者說有沒有犯罪前科 和妳這種行政處罰類相差天高地遠 所以無須擔心 不過偷拍確實是個不道德的作為 畢竟如果別人偷拍妳的家人呢 換位思考 就可以體會到別人的心情 呵呵 要偷拍也要偷拍美國航空母艦的構造圖 哈哈 祝妳早日走出心理陰霾 順利的找到個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