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蘭州新區搬遷政策
蘭州新區房屋拆遷補償
(壹)、土地征收補償
(1)集體土地征收補償
1、集體水澆地征收補償。根據省政府區片價和新區規劃範圍內各鄉鎮地上附著物近年來補償情況,永登縣中川、秦川等鎮:土地區片價27306元/畝,地上附著物平均價23812元/畝,兩者相加統壹按綜合補償價51118元/畝壹次性補償;臯蘭西岔等鎮:土地區片價32226元/畝,地上附著物平均價23812元/畝,兩者相加統壹按綜合補償價56038元/畝壹次性補償。
2、集體旱砂地征收補償。結合新區原有標準和附著物補償情況,兩者相加各鎮統壹按照每畝19200元綜合補償價壹次性補償。
3、集體旱土地征收補償。結合新區原有標準和附著物補償情況,兩者相加各鎮統壹按照每畝13000元綜合補償價壹次性補償。
4、集體公用地、宅基地等農村建設用地的補償,按照相鄰地類區片價補償。
5、溫室大棚等設施農業用地的補償,土地按綜合補償價補償,地上構築物按新區標準補償。
6、鎮、村、社要加強對征地補償費的管理,按規定分配發放,並在征地補償費中預留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個人承擔費用。
(2)國有土地收回補償
1、國有出讓土地,按照《蘭州新區片區地價》評估補償。
2、國有劃撥土地,按照國土資源部《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3、國有劃撥用於發展生態、林業的荒山荒坡地,經新區農林部門確認,開發使用並發揮效益的,按生態、林業方面規定評估補償,否則不予補償,無償收回。
擴展資料:
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宅基地上房屋征收補償與安置為優化房屋拆遷新秩序,規範房屋征收補償,杜絕因新區征地拆遷群眾無序、違法建房造成資源浪費,達到少蓋不少得,多蓋不多得的目的,根據近年新區安置補償情況和農村正常宅院房屋建築面積,綜合農戶獎勵、過渡費等各方面因素,征收農戶宅基地上房屋統壹按農戶人口每人310000元壹次性貨幣補償安置,鰥寡孤獨壹人戶按330000元壹次性貨幣補償安置,農戶房屋及附著物和其他院落房屋及附著物壹律不再補償。
(1)、貨幣安置對象:以2010年8月15日為時間節點進行統計,有承包地、有宅房、有農業戶口的社集體經濟組織農戶確定為壹次性貨幣補償安置對象。
(2)、農戶數量核定依據和時間:核定農戶以社為單位,以2010年8月15日公安部門及各鄉鎮派出所農戶戶籍為依據核定壹次性貨幣補償安置農戶數量。
(3)、農戶人口數量確定:依據核定的農戶戶籍信息中的人口基數,結合近幾年新生、因亡、因婚、因學、服現役等正常人口增減情況,核定壹次性貨幣補償安置的現有農戶農業戶籍人口數量。
(4)、安置補償費管理:農戶貨幣安置補償費由鎮、村、社管理,農戶合理使用,農戶貨幣安置補償費必須按照每人30㎡—35㎡(鰥寡孤獨50㎡—60㎡)的標準購買新區範圍內規劃新建的經濟適用房或具有合法手續的商品房,由土地征收管理中心監管,鎮、村、社負責通過壹定程序足額交清購房款及相關費用,不足部分自行承擔,剩余部分壹次性發放農戶。
(5)、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農戶戶口補償:按照新的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對於農戶中已經確認為超生的人口,不論超生幾人,繳清社會撫養費後,壹律視為壹人按貨幣補償安置費31萬元的50%予以壹次性補償;自本方案施行之日起,超生的壹律不予貨幣補償安置。
(6)、安置樓房選擇:本著集中管理,方便議事,沿襲歷史的原則,新區城建局和相關部門對新區範圍內可提供貨幣化補償安置農戶房源的房地產企業,按《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進行房源篩選,房地產企業提供可團購的房源,征管中心和各鎮按團購房源信息,指導村支部、村委會、社集體民主決策,以村或社為單位,相對集中的合理回購新區範圍內的經濟適用房或者商品房。
人民網-關於蘭州新區移民搬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