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方丈,住持,和尚,長老到底有什麽區別
壹、身份不壹樣:方丈,住持是佛教僧職。原為久住護持佛法之意,是掌管壹個寺院的主僧。佛教傳入中國後直到唐代,禪宗興盛,門徒日眾,百丈懷海禪僧始立住持制度,以維持寺院秩序。在佛教中,“長老”“者,指德長年老之謂。和尚是僧人的統稱。
二、信眾的遵從程度不壹樣:信眾對方丈、住持、長老的遵從度要遠大於對壹般僧人的遵從度。
三、涵蓋對象不壹樣:和尚涵蓋所有的僧人,長老可以是德長年老的僧人,也包含住持和方丈。即住持和方丈可以是被稱為長老,但長老不壹定是住持和方丈。
擴展資料
壹、方丈:壹丈四方之室。又作方丈室、丈室。即禪寺中住持之居室或客殿,亦稱函丈、正堂、堂頭。印度之僧房多以方壹丈為制,維摩禪室亦依此制,遂有方壹丈之說;轉而指住持之居室。今轉申為禪林住持,或對師父之尊稱。俗稱“方丈”或“方丈和尚”。
二、住持:之語義為“安住之、維持之”。原意指代佛傳法、續佛慧命之人,後乃被用來指稱各寺院之主持者,或長老。此詞用在寺職稱謂時,又稱寺主或院主。日本佛教界稱之為住職。由於住持之住處稱為“方丈”,故“方丈”壹詞亦被引申為住持之意。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