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旅遊局的主要職責
(壹)貫徹執行有關旅遊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本市旅遊工作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協調全市旅遊業發展,擬訂全市國內旅遊、入境旅遊和出境旅遊的市場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
(三)組織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引導休閑度假;監測旅遊經濟運行,負責旅遊統計和行業信息發布;協調和指導假日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
(四)承擔規範全市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規範全市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組織實施旅遊區、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方面的服務標準;負責全市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旅遊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指導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五)負責西安地區國內旅行社的初審、管理和年檢工作。
(六)組織實施旅遊人才培訓規劃和專業技術崗位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市旅遊人才規劃和標準;負責旅遊從業人員的有關職業資格、等級、能力考試和考核工作;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
(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