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分落戶北京多少分才能落戶
壹、近幾年北京幾分落戶分值
2022北京積分落戶分值:最低分:105.42;最高分:136.25;
2021北京積分落戶分值:最低分:100.88;最高分:129.38;
2021北京積分落戶達標人數:***6032人(申請人數***122852人)
2020北京積分落戶分值:最低97.13分;最高124.17分;
2020北京積分落戶達標人數:***6045人(申請人數***130111人)
二、落戶人員特點表現在三方面:
1、在京穩定工作時間較長。公示人員平均在京工作時間為16.7年,體現了積分落戶申請人應長期在京穩定就業的要求。
2、年齡跨度較大,中青年占主體。公示人員年齡範圍在33歲到58歲之間,96.6%在45歲以下,平均年齡40.8歲。
3、覆蓋領域廣。公示人員來自4434家單位,從事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及文化產業工作人員占53.9%,高新技術企業工作人員占36%,有力支撐了首都經濟社會發展。
三、申請北京積分落戶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1、申請北京積分落戶的外地務工人員,需要有北京市居住證或房產,擁有產權住房的居住滿1年,可累計1分,在京租賃房屋的,居住滿1年,積0.5分。
2、申請北京積分落戶的外地務工人員,年紀不能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即女性申請人年齡不能超過55周歲,男性申請人年齡不能超過60周歲,申請人不滿45周歲可加20分。
3、申請北京積分落戶的外地務工人員,在北京是要有穩定的工作單位,且連續參加社會保險滿7年以上。
4、申請北京積分落戶的外地務工人員,不能有犯罪記錄,若有公安機關行政拘留記錄,壹條扣30分,有涉稅違法行為,壹條扣12分。
四、申請積分落戶有哪些具體的積分指標?
1、合法穩定的就業;
2、合法穩定的住所;
3、教育背景指標;
4、就業地、居住地區域指標;
5、創新創業指標;
6、納稅指標;
7、年齡指標;
8、榮譽表彰指標;
9、守法記錄指標。
五、申請積分落戶需要哪些基本的資格條件?
1、持有北京市居住證;
2、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男性60周歲,女性55周歲);
3、在京連續繳納社保7年及以上;
4、無刑事犯罪記錄。
六、教育背景的分數構成是怎樣的?
根據規定:
1、大學專科(含高職)學歷,積10.5分;
2、本科學歷且具有學士學位,積15分;
3、研究生學歷且具有碩士學位,積26分;
4、研究生學歷且具有博士學歷,積37分。
七、在京合法租賃的住所如何辦理租賃合同備案?
根據我市有關規定,住房租賃合同訂立後3日內,當事人應當辦理登記備案。登記備案途徑主要有以下4種:
1、通過鏈家、我愛我家、自如成交的房屋租賃:由鏈家、我愛我家、自如等現有住房租賃服務平臺直接進行網上備案;
2、通過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其他會員單位成交的房屋租賃:由中介行業協會服務平臺直接進行網上備案;
3、公***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由市住建委北京住房保障服務平臺直接向北京市住房租賃監管平臺備案。
4、通過“手拉手”自行成交的房屋租賃:租賃雙方可以到各區房屋管理部門的住房租賃登記備案服務窗口,或到中介行業協會指定的租賃備案便民服務點進行網上備案。
八、填報教育背景指標積分,申請人需要做哪些準備?
擬以留學取得的學歷學位進行積分的,應登錄“中國留學網”(www.cscse.edu.cn)進行國(境)外留學學歷學位認證,取得認證書;擬以國內學歷學位進行積分的,請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www.chinadegrees.com.cn)查看本人學歷學位備案信息是否與紙質證書壹致,壹致的提前獲取“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驗證碼”和“學位證書電子備案編號”,以備填報使用。其中,“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驗證碼”有效期為180天,申請人需及時延長有效期,確保該驗證碼在申報審核前為有效狀態。如果無法查看備案信息或備案信息與紙質證書不壹致,應及時進行學歷學位認證,在申報時填寫認證報告編號。
如果申請人備案信息與紙質證書壹致,但是與身份證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別不壹致,為確保準確積分,應在申報階段由用人單位經辦人員向區積分落戶服務窗口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詳見申報手冊說明。
九、經公示取得積分落戶資格的人員,在辦理落戶手續時應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向區指定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1、系統打印的《積分落戶申請表》《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2、需隨遷未成年子女的,提交隨遷子女的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戶籍地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憑證以及與隨遷子女有關的申請人婚姻憑證。隨遷子女系2016年1月1日(不含)以前生育第壹孩、2016年1月1日(含)以後生育第二孩,或2016年1月1日(含)以後生育兩孩以內的,可不提交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憑證。
法律依據:
《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
第五條 符合資格條件的申請人需通過所在社會保險費繳納單位提交積分落戶申請,該用人單位應在京註冊並進行稅務登記。申請人和用人單位應登錄系統,確認申請人與單位的隸屬關系。確認完成後,申請人可填報提交個人積分指標信息。在申報階段內,申請人可修改所填報的積分指標信息、查看指標審核結果、對有異議的審核結果發起復查並查看復查結果。
第九條 在公示和落戶辦理階段,申請人及用人單位可登錄系統查看本人最終積分及排名。
第十條 市發展改革委根據人口調控情況,會同相關部門研究提出年度落戶規模,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根據申請人積分情況,按分數由高到低初步確定年度落戶人員,落戶規模和落戶人員情況報市政府批準後向社會發布。落戶人員名單將在市政府網站公示7天。公示內容包括姓名、出生年月、單位名稱及各項指標積分分值。公示期間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實名書面舉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根據舉報情況進行查證,並嚴格為舉報人保密。公示期滿符合落戶條件的,取得年度積分落戶資格,申請人可按有關規定辦理調京落戶手續,落戶資格保留2年,逾期未辦理的視為自行放棄。
第十壹條 經公示取得積分落戶資格的人員,在辦理落戶手續時應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向區指定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壹)系統打印的《積分落戶申請表》《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二)需隨遷未成年子女的,提交隨遷子女的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戶籍地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憑證以及與隨遷子女有關的申請人婚姻憑證。隨遷子女系2016年1月1日(不含)以前生育第壹孩、2016年1月1日(含)以後生育第二孩,或2016年1月1日(含)以後生育兩孩以內的,可不提交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憑證。
檔案審核按相關規定辦理,無檔案人員應出具無檔案誠信聲明(模板見附件1)。上述材料經區指定部門審核無誤後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核準。經核查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的,取消已取得的積分落戶資格。
第十四條 資格條件解釋
(壹)持有本市居住證:應為北京市公安局核發的《北京市居住證》,在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啟動的上壹年度12月31日前申領。
(二)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截至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啟動的上壹年度12月31日,壹般應為男60周歲(不含)以下,女工人50周歲(不含)以下,女幹部(管理崗人員)55周歲(不含)以下,且用人單位正常連續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如遇國家退休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三)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截至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啟動的上壹年度12月31日,申請人應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7年(補繳記錄累計不超過5個月),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各項險種的繳費應符合北京市社會保險相關規定,實際繳費記錄應在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啟動的上壹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繳費狀態正常。
(四)無刑事犯罪記錄:以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或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為核實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