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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的足協處罰

北京時間2013年2月18日,中國足協公布反賭案處罰結果,原中國足協副主席,足管中心主任南勇、謝亞龍,原中國足協副主席楊壹民,原國足領隊蔚少輝;原中國足協官員張建強、李冬生、邵文忠,範廣鳴;原國際級裁判陸俊、黃俊傑、周偉新、萬大雪;原中國國家隊球員申思、祁宏、江津、小李明等33人終身禁止參加足球活動處罰。

在足協的處罰名單中,個人處罰分為終身禁止從事足球活動和五年內禁止從事足球活動兩個層級,其中謝亞龍、南勇、楊壹民等原中國足協高官被終身禁止從事足球活動,受到該處罰的***33人,還包括原中國足協官員張建強、蔚少輝、李冬生、範廣鳴等,原裁判陸俊、周偉新、黃俊傑、萬大雪等,原中超公司總經理呂鋒,原福特寶公司總經理邵文忠,原球員申思、祁宏、江津、李明等,以及原青島海利豐俱樂部總裁杜允琪、隊長杜斌、隊員梁明,原西藏惠通俱樂部王珀,原陜西國力俱樂部李誌民,原青島海利豐俱樂部王守業、左文清,原青島中能俱樂部冷波,原廣藥俱樂部吳曉東、楊旭,原綠城足球俱樂部沈劉曦、胡明華,原無錫中邦俱樂部高峰、李丹,原延邊俱樂部高琿、金光洙他們觸犯了《準則及辦法》第63條(賄賂)或第70條(不正當交易)的條款。

被禁止5年內從事足球運動的有25人,其中15人違反了《準則及辦法》第63條(賄賂),10人違反了第70條(不正當交易),前者包括原泰達俱樂部張義峰、原上海申花俱樂部眭建華、郭峰,原中超公司官員楊峰、張祖建,原重慶足協秘書長高健,原重慶力帆俱樂部總經理陳宏,原沈陽華晨俱樂部章健、許曉敏,原廣藥俱樂部謝彬、陳誌農,原青島海利豐俱樂部劉紅偉,原成都謝菲聯俱樂部許宏濤、尤可為,原西藏惠通俱樂部丁哲;後者包括原上海申花俱樂部總經理樓世芳、原廣州松日俱樂部王學智、慕軍、原無錫中邦球員陳琦、譚旭、陳亮、姚幼明、孫曉鹍、張揚,原四川冠城俱樂部主教練徐弘,這意味著已受聘擔任大連阿爾濱主教練的徐弘將不能履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