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恩照的個人事件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壹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暨2005年第壹次會議於2005年3月16日16日在北京召開,與會董事審議並通過了張恩照提出的因個人原因辭去公司董事和董事長職務的請求。同時,董事會決定由現任行長常振明代行董事長職權。
中國建設銀行對張恩照辭職的解釋是“個人原因”。張恩照本人因涉嫌經濟問題正接受調查。張恩照2005年3月16日還辭去了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職務。
建行新聞處官員表示,張恩照去職事件對建行上市影響不大。董事會議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發表聲明稱,與會董事審議並通過了張恩照提出的因個人原因辭去公司董事和董事長職務的請求,會議決定在新的董事長選舉產生前,由常振明先生代行董事長職權。以上決定已於2005年3月16日生效,並決定將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議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聲明不忘對張恩照多年來對建行的改革與發展所做出的貢獻表示感謝。
北京師範大學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鐘偉曾對北京媒體表示,首先必須理清違規行為發生的時點,如果是發生在2002年建行改制之前,那就只是歷史的陳債;如果是發生在2002年建行著手改制後,就表明新建立的內控機制還存在較大缺陷。
“通過股份制改造發現問題其實是好事。”鐘偉說,“正是股份制改造曾促使中行‘高山攜款案’等浮出水面”。中國銀行此前也表示,改制時正是案件多發期,中行對此有充分的準備。
證券機構的行業研究員則認為,如果張恩照涉嫌經濟問題的傳聞屬實,則短期內對建行上市將有負面影響,但長期看卻是利好,該事件再次說明加強信息披露,增加投資者信心的重要性。 耳順之年的張恩照做夢也想不到自己位高權重,僅僅因為415萬元就犯這麽嚴重的罪行。
2001年5月3日,張恩照在上海波特曼酒店餐廳收受楊震寰給予的3000美元 ———這是檢察機關認定的張恩照受賄的開始。張恩照被捕後,就此事解釋說:第壹次是2001年“五壹”長假間,楊震寰在上海波特曼飯店請我和愛人張儉吃飯,他送給我壹個比較小的紅色紙盒,說給我太太買點東西,是3000美元。
和楊震寰送給張恩照親屬錢壹樣,另壹個涉案人覃輝也有兩萬美元不是直接送給張恩照的,而是送給張恩照的兒子張紀綱的。理由是,覃輝曾給張恩照推薦過壹支股票,但張紀綱買來後,股票沒漲反而賠了。覃輝知道後,想:“在這件事上,他要是和他父親亂說,就會影響我和他父親的關系,幹脆給他些錢,把他的損失補上。”
2005年春節前,覃輝約回京出差的張紀綱到中國大飯店咖啡廳。他和張紀綱說,妳股票賠了二十多萬,沒事,賠了算我的。隨後,他把事先準備好的2萬美元放在了張紀綱面前的咖啡桌上。張紀綱證實:2005年春節前,我出差到北京,覃輝約我見面。在中國大飯店的咖啡廳,就覃輝和我兩個人,我們聊了壹會,覃輝拿出壹個牛皮紙信封交給我,說:股票賠了沒問題,過年了,這是給妳的零花錢。張紀綱拿走了這筆錢。
張恩照收下了這筆錢,他後來和自己的律師說,他收這筆錢和以後收的那些錢時,都沒有意識到自己是在受賄,只是認為這是朋友的贈與。朋友送錢,張恩照收了,又壹個朋友鄒建華給張恩照送起了房子。
2004年3月,張紀綱準備結婚,要在上海買房子。壹天,鄒建華與張恩照壹家人吃飯時,提出他在徐匯區吳興路中匯花園有壹套房子,可以給張紀綱結婚用。張家三口人看了房子,張太太認為房子舊、光線暗,不滿意;張紀綱認為可以裝修。張太太說,用就得過戶,不然,名不正,言不順。張恩照說,他當時理解太太說的過戶就是不付錢過戶。他當時心裏“咯噔”了壹下,因為他以前聽說過,有人因老婆、孩子收了別人送的房子而犯罪的事,如果這套房子辦了過戶,他就是犯罪了。他當時表示,這樣辦過戶是要出問題的。後來,兒子提出可以買,太太堅持要辦過戶,張恩照就沒再反對,並且說:那就辦過戶手續吧。
2004年6月30日,雙方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並約定房屋價款為人民幣150萬元,隨後辦理了過戶手續,將房產轉移至張恩照兒子的名下。直到案發前,房子未實際交付,仍由鄒建華出租收益。涉美訴訟事出後,張恩照怕這事給自己找麻煩,就告訴太太讓孩子盡快將房錢付給鄒建華。3月9日,張恩照被“雙規”的前壹天,張紀綱往鄒建華的匯豐銀行戶頭上打入了200萬港幣。 原中國建設銀行行長張恩照未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這意味著市壹中院的判決已經生效。根據壹中院的判決,張恩照受賄400余萬元,犯有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曾經風光無限的張恩照就步入為期15年的鐵窗生涯。而與張案有關的行賄者也難逃法網。星美傳媒有限公司及重慶長豐通信公司董事長覃輝先後5次通過張恩照家人行賄80.95萬余元,並獲得張恩照幫助其向原建行北京分行申請6億元貸款、解除未到期貸款抵押擔保等,覃輝也被偵查機關采取措施。此外,某公司董事鄒建華送給張恩照267.66萬元款物,張恩照則接受鄒建華請托,違反建行外事工作原則程序,先後會見與建行有業務聯系的國際商業機器服務有限公司及安迅公司的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