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成功收復臺灣簡要復述200字
鄭成功收復臺灣發生在公元1661年。公元1624年,荷蘭殖民主義者侵占中國臺灣。清初,鄭成功下決心趕走侵略軍。公元1661年三月,鄭成功親率2.5萬名將士,分乘幾百艘戰船從金門出發。
康熙元年初,侵略軍頭目被迫到鄭成功大營,在投降書上簽了字。至此,鄭成功從荷蘭侵略者手裏收復了淪陷38年的我國神聖領土臺灣。
鄭成功收復臺灣的軍事鬥爭,是中華民族反對外來侵略的成功嘗試。通過這壹鬥爭,驅逐了荷蘭殖民者,維護了中華民族的利益,捍衛了中國主權和領土的完整,因而具有極其重大的歷史意義。
擴展資料:
收復臺灣最關鍵的壹點在於鄭氏集團擁有強大的海上力量。鄭成功的父親鄭芝龍在1625年就已經建立起足矣與荷蘭人對抗的以福建海商為主的武裝商人集團,加之後來歸順明廷,其力量大增,逐漸控制了海上霸權,使荷蘭人也不得不妥協。鄭成功成為繼其父鄭芝龍後掌握鄭氏集團的實權人物。
由於充分認識到海上軍事力量的重要性,他派人專門負責訓練海軍,這些士兵作戰勇敢,具有不怕死的精神,而這些成為後來進軍臺灣的重要力量。清順治十八年(1661年)4月21日,鄭成功率領25000大軍,200多艘戰艦橫渡臺灣海峽,可見其強大的海上軍事,在當時也是很難想象的。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