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完善什麽制度
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完善生產許可制度。
《擴大內需戰略規劃綱要(2022——2035年)》明確提出“深化改革開放,增強內需發展動力”。用足用好改革這個關鍵壹招,實行更高水平開放,能夠為深挖國內需求潛力、拓展擴大最終需求提供強大動力。
深層次改革,為擴大內需提供制度保障。壹方面,改革增進市場活力,推動企業投資。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通過緊緊圍繞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完善產權保護、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市場經濟基礎制度。
實現產權有效激勵、市場準入公平、競爭公平有序、企業優勝劣汰的機制,優化營商環境,有利於充分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增強企業投資信心。
另壹方面,改革增進民生福祉,促進居民消費。改革是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的關鍵,是推動國家發展的根本動力,推動人民生活實現從溫飽不足到全面小康的歷史性跨越,大幅提高居民收入,為居民“能消費”夯實基礎。
同時,全面深化改革堅持從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切入,推進民生領域重大改革和制度建設,推動消費者權益保護改革,為居民“敢消費”提供保障。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源起:
行政審批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從事某些特定的活動時,需要事先申請並經行政機關審核批準的行為和過程,是政府依法對社會、經濟、文化等各方面事務實行事前監督管理的壹種重要手段,在預防風險、保障安全、分配稀缺資源、提高從業水平等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
由於歷史原因、制度慣性和認知水平所限,我國在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型過程中,政府管理從管產品產量轉向管標準質量、從管企業轉向管行業、從管計劃轉向管市場,逐漸形成了以審批為主要手段的行政管理模式。
從上世紀80年以建設項目審批、工商登記和許可證為代表,逐漸擴大到生產、建設、流通等行業產業審批管理,到20世紀90年代拓展到以管市場、強調控等名義延伸的各種類別的審批管理事項,政府不僅批錢批物批項目事項繁多,而且報件審核程序環節繁瑣。
很多跨部門跨層級審批事項更是讓公民和各類法人機構來回跑、上下跑、多頭跑,有些審批事項設置互為前置,甚至相互沖突,廣範圍高密度的審批管理成為限制生產力發展和人民群眾幹事創業的制度性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