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冤案的案件經過是怎麽樣的?
4.9內蒙古呼格吉勒圖冤殺案
案件經過
1996年04月09日:呼和浩特壹女子被掐死在公廁內。
1996年05月23日: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呼格犯流氓罪、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1996年06月05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核準死刑。
1996年06月10日:呼格被執行槍決,距離案發只有62天。
呼格吉勒圖2005年10月23日:系列強奸、搶劫、殺人案的犯罪嫌疑人趙誌紅落網,主動交代了其1996年在呼市壹毛家屬院公廁犯下的殺人案。
2006年03月:內蒙古自治區政法委組成了案件復核組對案件進行調查。
2006年08月:復核得出結論,“呼格案”確為冤案。
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趙誌紅案進行了不公開審理,未提“四·九”女屍案。
2014年10月30日:內蒙政法委、公安廳等機構證實,最快下月開始啟動針對呼格吉勒圖的法律重審程序。
2014年11月20日:內蒙古高院向呼格吉勒圖父母送達立案再審通知書,呼格吉勒圖案進入再審程序。
2014年12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高院宣告原審被告人呼格吉勒圖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