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閱的近義詞
翻閱的近義詞:翻看、查閱、閱覽、翻查。
1、象形。
屬於“獨體造字法”。用文字的線條或筆畫,把要表達物體的外形特征,具體地勾畫出來。
例如“月”字像壹彎明月的形狀,“龜”字像壹只龜的側面形狀,“馬”字就是壹匹有馬鬣。
象形字來自於圖畫文字,但是圖畫性質減弱,象征性質增強,它是壹種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它的局限性很大,因為有寫事物是畫不出來的。
2、指事。
屬於“獨體造字法”。與象形的主要分別,是指事字含有繪畫較抽像中的東西。
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鋒利處加上壹點,以作標示;“兇”字則是在陷阱處加上交叉符號;“上”、“下”二字則是在主體“壹”的上方或下方畫上標示符號;“三”則由三橫來表示。這些字的勾畫,都有較抽像的部份。
3、形聲。
屬於“合體造字法”。形聲字由兩部份組成:形旁(又稱“義符”)和聲旁(又稱“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類屬,聲旁則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發音。
例如“櫻”字,形旁是“木”,表示它是壹種樹木,聲旁是“嬰”,表示它的發音與“嬰”字壹樣。
4、會意。
屬於“合體造字法”。會意字由兩個或多個獨體字組成,以所組成的字形或字義,合並起來,表達此字的意思。
例如“酒”字,以釀酒的瓦瓶“酉”和液體“水”合起來,表達字義;“解”字的剖拆字義,是以用“刀”把“牛”和“角”分開來字達;“鳴”指鳥的叫聲,於是用“口”和“鳥”組成而成。
5、轉註。
屬於“用字法”。不同地區因為發音有不同,以及地域上的隔閡,以至對同樣的事物會有不同的稱呼。當這兩個字是用來表達相同的東西,詞義壹樣時,它們會有相同的部首或部件。
例如“考”、“老”二字,本義都是長者;“顛”、“頂”二字,本義都是頭頂;“竅”、“空”二字,本義都是孔。這些字有著相同的部首(或部件)及解析,讀音上也是有音轉的關系。
6、假借。
假借就是同音替代。口語裏有的詞,沒有相應的文字對應。於是就找壹個和它發音相同的同音字來表示他的含義。
例如“自”本來是“鼻”的象形字,後來借作“自己”的“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