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輪電動車現在是否允許上路
需要駕駛證、行駛證:如果駕駛的是電動兩輪車、電動三輪車、電動四輪車,只要是屬於機動車類型的,要根據車型分類考取相對應的駕駛證,並且給其車輛辦理行駛證。需要繳納保險:只要是屬於機動車的電動二輪、三輪、四輪車合法上路需要繳納“交強險”,也就是俗稱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車輛發生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註意事項
1、原則上只許可通過學習和培訓後取得特種設備操作證書的才能駕駛車輛。
2、在啟動觀光車之前要再三確保車上所有的乘客是否坐穩並指導其用手抓緊扶手,觀光車在行駛後在開動的過程之中車上人員不得把身體和手腳探出車身外。
3、如果在多人、濕滑、窄路等復雜的道路之上行駛時必須要減速小心操作。
4、行駛到彎道處和上下坡時也壹定要註意減速或制動剎車,小心操作,這樣才能不出事故。
三輪車和四輪車上路不再是零門檻,相關部門出臺了以下幾項政策:
時速要低於25公裏。特別是三輪車在市區內的騎行速度最好不要超過20公裏每小時,大概要電動車的時速保持壹致,目的是為了保證三輪車車主的安全以及三輪車對道路上壹些潛在風險的排查,在以往有的三輪車車主完全不看紅綠燈,闖紅燈闖人行道的現象時有發生。並且大多數的三輪車時速明顯超速,壹旦發生意外根本來不及踩剎車,因此在出臺的第1項政策就要求了速度。三輪車的重量不能超過55千克。這就意味著三輪車承載貨物的數量將得到限制,有的車主為了方便拉貨和運輸東西,使用三輪車的重量嚴重超載,壹旦發生意外,很有可能造成三輪車側翻或與其他行人產生交通意外,因此在新的政策出來之後,三輪車的攜帶人數原則上不會超過三個人,所攜帶的重量加起來不能超過55千克,壹旦發現有明顯的超載現象,交通警察發現之後會給予相應的處罰。
法律依據: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規定,四輪電動車沒有相關駕照,是不允許上路的。現在行駛在路面上的所謂“四輪電動車”沒有登記註冊,屬非法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