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總局要求網絡主播和打賞用戶實名制,具體還有哪些新規?
隨著現在網絡的日益發展,直播成為了壹個新型的娛樂方式。那麽在這之前關於直播的相關政策和法規是不健全的,就導致了壹些不好的新聞出現。近日,廣電總局頒布了新規,要求網絡主播和打賞用戶必須實名制,那麽除此之外還增加了其他的規定。
壹個新規就是,直播平臺壹定要堅持社會效益優先的正確方向,要多傳播壹些積極的正能量。在這之前直播壹直處在灰色地段,有壹些不良的直播內容充斥在其中,嚴重影響了觀眾的觀感。有壹些直播存在炫富、約架、惡搞等行為,嚴重的影響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樹立了不良之風。所以,規定直播平臺壹定要傳播正能量。
同時,新規還要求網絡秀場、直播平臺壹定要落實主體責任制。作為網絡直播平臺,應該守土盡責。對於這個平臺上的所有的主播,壹定要對他們做壹個切實的約束,讓他們都能夠遵守直播平臺的規則,向人們傳遞積極的正能量。對於壹些出現了不好行為的主播要堅決的剔除出直播的隊伍。
比較重要的壹點,新規還規定未成年人不得向主播打賞。在之前我們看到了很多新聞報道,壹些未成年人用自己父母的銀行卡給主播刷禮物打賞,有的金額高達了十幾二十萬,使家長受到了巨額損失。由於之前這些這方面規定不健全、不完善,導致這些損失不能夠及時的或者是如數的追回。所以,禁止未成年人打賞是完全正確的。
所以,近期廣電總局下發了這個新的文件,制定了這個新的政策,規範直播平臺約束這些主播的行為。讓他們都能夠傳遞社會正能量,同時對於未成年人進行監管,讓我們這個社會更加的風清氣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