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結構主體工程可以分包嗎
鋼結構工程作為主體結構,安裝不能分包,制作可以分包。
壹、勞務分包資質標準
1、壹級資質標準:
(1)企業註冊資本金30萬元以上。
(2)企業具有相關專業技術員或本專業高級工以上的技術負責人。
(3)企業具有初級以上木工不少於20人,其中,中級、高級工不少於50%;企業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完成勞務分包合同額100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作業分包範圍相適應的機具。
2、二級資質標準:
(1)企業註冊資本金10萬元以上。
(2)企業具有本專業高級工以上的技術負責人。
(3)企業具有初級以上木工不少於10人,其中,中級、高級工不少於50%;企業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
(4)企業近3年承擔過2項以上木工作業分包,工程質量合格。
(5)企業具有與作業分包範圍相適應的機具。
二、內部承包和分包的區別
在主體結構施工中,建築企業以項目經理部作為發包人並稱為甲方,以施工班組做分包人並稱為乙方,簽訂分包合同。這種做法不妥當,混淆了內部承包和分包這兩種不同的法律關系。內部承包合同適宜不能分包的主體結構工程。內部承包和分包在法律上的區別很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建築法》
第二十九條 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