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股票行情交易網 - 國際漫評 -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什麽紅十字會的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什麽紅十字會的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什麽紅十字會的如下

紅十字會法全文

第二十五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紅十字會的財產。

中國紅十字會(Red Cross Society of China)是中華人民***和國統壹的紅十字組織,是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是國際紅十字運動的成員。

中國紅十字會1904年成立,建會以後從事救助難民、救護傷兵和賑濟災民活動,為減輕遭受戰亂和自然災害侵襲的民眾的痛苦工作,並參加國際人道主義救援活動。新中國成立後,中國紅十字會於1950年進行了協商改組,周恩來總理親自主持並修改了《中國紅十字會章程》。1952年中國紅十字會恢復了在國際紅十字運動中的合法席位。

中國紅十字會作為中華人民***和國統壹的紅十字組織和國際紅十字運動的重要成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循國際紅十字運動基本原則,依照中國參加的日內瓦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履行法定職責,發揮其在人道領域的政府助手作用。

根據2020年1月官網信息顯示,中國紅十字會設有6個部門、9個直屬單位。

歷史沿革

1894年7月甲午海戰後,國際紅十字運動開始在中國大陸傳播。

1904年2月,為救護中國難民,上海海關道沈敦和等人出於義憤,發起成立“東三省紅十字普濟善會”。這是中國最早的和紅十字有關聯的組織。

1904年3月10日,清朝商約大臣呂海寰、工部左侍郎盛宣懷等人在上海邀請中立的英、美、法、德代表,***同協商成立了“萬國紅十字會上海支會”。

1907年,更名為大清紅十字會。

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中華民國成立,清政府滅亡。大清紅十字會改名為中國紅十字會。

1912年1月,得到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正式承認。

1919年7月,加入紅十字會協會。

1933年,改名為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先後隸屬nei-zheng-bu、jun-wei-hui和xing-zheng-yuan領導。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和國成立。秘書長胡蘭生等七人,於1950年組成代表團前往北京,要求中央人民政府接管。根據周恩來總理的指示,中央政府決定:鑒於紅十字會的特殊性質及歷史狀況,采取改組而不是接管的方式,將舊中國紅十字會改組為新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搬遷北京,現有總會職工除不願赴京者外,全部留用;總會所有資財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處理;將北京東城區幹面胡同22號房屋(民國初期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舊址)騰讓出來,作為總會遷京後的會址。

1950年8月2日,在北京召開中國紅十字會協商改組會議(實際為新中國第壹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中國紅十字會改組事宜。會議明確規定,中國紅十字會為“中央人民政府領導下的人民衛生救護團體”,定名為“中國紅十字會”。周恩來總理親自審閱了改組報告,並親筆修改了《中國紅十字會章程》。

1961年10月,中國紅十字會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

從1950改組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的10多年間,中國紅十字會按照自身的性質和任務開展工作,在剛剛成立的新中國的經濟建設和外交事務中發揮了特殊作用。

在國際上,改組後的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於1950年9月5日電告紅十字會協會,並派代表參加第21屆理事會。1952年,我國政府外交部長宣布承認1949年修訂的日內瓦四公約,8月,第18屆紅十字與紅新月國際大會承認中國紅十字會是中國唯壹合法的全國性紅十字會。這是新中國在國際組織中恢復的第壹個合法席位。

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剛剛起步的中國紅十字會被極左思潮冠以“封資修”的帽子而受到批判,各級紅十字組織機構被撤消,總會大部分工作人員調離或被下放到幹校,中國國內工作被迫停頓達10年之久。

1978年,改革開放之初,國務院以63號文批準中國紅十字會恢復中國國內工作,中國紅十字會各級組織相繼恢復,各項工作漸漸走向正常,開始走上發展壯大的道路。

1979年2月,中國紅十字會第三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

1985年5月,中國紅十字會第四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會議明確提出:中國紅十字會的工作重點在中國國內;中國紅十字會是全國性的人民衛生救護和社會福利團體,是政府的助手;首次提出要把中國紅十字會辦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紅十字會。

1990年2月,中國紅十字會第五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開始醞釀起草《中華人民***和國紅十字會法》。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和國紅十字會法》,以國家主席令公布施行。

1994年4月,中國紅十字會第六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全國政協副主席錢正英當選為會長,國家主席江澤民受聘為中國紅十字會名譽會長。

1997年7月1日,香港紅十字會成為中國紅十字會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分會。

1999年10月,中國紅十字會第七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彭佩雲當選為中國紅十字會會長。國家主席江澤民繼續受聘為中國紅十字會名譽會長。

1999年12月20日,澳門紅十字會成為中國紅十字會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分會。

1999年12月29日,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通知,“經報請中央編委領導批準,將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由‘衛生部代管’改由“國務院領導聯系”,理順了總會的管理體制,同時也有力地推動了地方紅十字會理順管理體制的工作。

2004年10月,中國紅十字會第八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選舉彭佩雲當選為中國紅十字會會長。聘請國家主席胡錦濤為中國紅十字會名譽會長。

2009年10月,中國紅十字會第九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華建敏當選為中國紅十字會會長。國家主席胡錦濤繼續受聘為中國紅十字會名譽會長。

2015年5月,中國紅十字會第十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陳竺當選為中國紅十字會會長。聘請國家副主席李源潮為中國紅十字會名譽會長。

2018年6月29日,中國紅十字會第十屆理事會第五次會議在京召開。中國紅十字會十屆五次理事會聘請國家副主席王岐山為中國紅十字會名譽會長。

2019年9月3日,中國紅十字會第十壹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京閉幕。中國紅十字會第十壹屆理事會根據《中國紅十字會章程》有關規定,聘請國家副主席王岐山為中國紅十字會名譽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