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書記和最高檢副檢察長級別
湖北省委書記和最高檢副檢察長級別分別是省部級正職和副省級。省部級正職包括各個省級行政區的省委書記、省長、省政協主席、省人大常委會主席等、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直轄市市委書記等。以及國家各部部長等) 國務院各部委正職幹部(如教育部部長、國家發改委主任)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正職幹部(如湖北省省長、天津市市長) 部隊正軍職幹部(如江蘇省軍區司令員、12軍軍長)。省檢察院與省政府壹樣,都是由省人大產生的,直接對省人大負責,接受省人大的監督,和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公安廳等政府工作部門有著先天的區別、本質的區別,省檢察院檢察長是明確的副省級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