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區總辭的結束後的反思
這次香港五區立法會議員補選投票率不到兩成,低投票率固然與大陸中央政府發言反對所謂“五區公投”議題違憲,違反基本法精神與香港特區政府 ,特區立法會不予號召公民投票,批評本次五區總辭行為系政治團體行為,違反全國人大常委會為香港未來民主制定的路線圖方針有關,也反映了公民黨及社民聯希冀以本次“五區總辭”帶動變相的“五區公投”,爭取2012年特首與立法會議員雙普選制的實施即使在全港也缺乏廣泛的民意基礎。特別是以這種立法會議員辭職後再參與補選的方式來表達政治訴求既不能給香港帶來實質的利益,又浪費政府公帑,造成行政資源的浪費 。自然遭到了六成香港市民的反對。
包括特首曾蔭權等香港特區政府高官明確表示拒絕投票,但尊重選民自由參與投票的意願 。 不可否認的是,“五區總辭”,“五區補選”的進程,將進壹步加深香港泛民主黨派的分裂。未來泛民主黨派在未來立法會選舉的議席爭奪中,情勢堪憂。
在過去幾年中,泛民主黨派深受內訌影響,削弱了自己在立法會的力量,間接造成親***的民建聯成為香港立法會的第壹大黨,也是目前全港的最大政治組織 。 香港是中華人民***和國的壹個特別行政區,不是壹個主權實體。依據憲法,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權力來自於中央政府(全國人大,國務院)的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對於特區政府的權力範圍進行了具體的,有限制的表述。
公民公投是主權國家就領土範圍等涉及主權的事項通過立法機構的表決後,交付居民進行投票決定。香港並不是主權實體,也並沒有獲得中央政府賦予的公投權力。
“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壹國兩制確定的方針,壹國兩制亦是入憲內容。香港同胞的政治訴求中央政府應給予高度尊重,但香港同胞亦應認識到香港不是壹個獨立主權實體,所謂公投於憲法,基本法無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