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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安謀克制的特點

猛安謀克制原是女真人在氏族社會末期的部落組織,是以血緣為紐帶建立起來的.其組織按什伍進位編制,因有伍長(擊柝),什長(執旗),謀克(百夫長),猛安(千夫長).最初是單純的出獵組織,後來變成平時出獵,戰時作戰的組織.

隨著女真族社會私有制的出現,階級的分化,原來的猛安謀克已不適應新的形勢.完顏阿骨打稱帝前,順應女真族歷史發展的趨勢,於1114年改造原有的組織,突破了血緣關系,規定以戶為計算單位,以3百戶為1謀克,設百夫長為首領.十謀克為1猛安,設千夫長為首領.由於實行了"壯者皆兵"即兵民合1制度,猛安謀克既是軍事組織,又是地方行政組織(稱為猛安謀克戶),它是女真族的基本社會組織.

猛安謀克制是特殊歷史時期的產物。是屬於金代前後的女真民族的:當我們客觀全面地研究金代這樣壹個少數民族政權歷史時,猛安謀克制是絕對不可忽視的

猛安謀克制在沒有正式形成定制之前,只是作為壹種部落聯盟時代的產物而存在。正如同歷史上其他處於軍事民主制階段的民族壹樣,這壹時期,女真族每個部落都有其軍事首領,作為戰時出征的統帥。同時這壹首領,平時也兼有壹定的管理職能。據史料記載:“金之初年……其部長曰孛堇,行兵則稱日猛安謀克。壹猛安者,千夫長也謀克者,百夫長也。”可見.最初“部”是猛安、謀克使用的範圍。謀克組織,就是女真人的村寨組織,是由幾個村寨的若幹不同家族組成,土地公有,是女真的政治、經濟、軍事三位壹體的基層組織,本質上是農村公社的壹種民族形式。這種猛安謀克組織在歷史上起著雙重作用:既打破了舊有的氏族部落組織.使人們掙脫了自然發生的***同的血緣紐帶:也成了新生民族的凝聚點。所以,女真民族在沒有建立政權之初,猛安、謀克的稱謂盡管是戰時臨時設置的,但這種組織形式卻發揮了重要作用。反映的是壹種寓兵於農、兵農合壹的制度。戰時出征.自備武裝糧飽,是征兵制在人類早期社會的壹個反映。世界歷史上這種現象還很多,如:雅典人、羅馬人、契丹族、蒙古族及後來的滿族等都是如此。這在生產力不發達、階級矛盾相對不劇烈、貧富差距不明顯的情況下,是壹種較為經濟、實效,而又可以維持民族發展銳氣的組織方式。

女真族的猛安謀克制度正式創立形成是在完顏阿骨打建立金政權之時。有史料記載:“至太祖即位之二年,既以二千五百破耶謝十,始命以三百戶為謀克、謀克十為猛安。”可見,這時所謂的猛安謀克己不是建國前部族內部的臨時設置了,而是用所統轄的“戶”作為衡量標準的軍事和行政職務了。也就說明了猛安謀克戶這時已是以地域為基礎而劃分的了。女真族在反遼的過程中,建國的時機逐漸成熟。伴隨著壹個遊牧民族轉人定居;伴隨著壹個原始氏族制下的民族跨入階級社會的門檻,女真內部的制度、組織也面臨極大的困境,無法與先進的社會形態相適應。但是,如果徹底打碎舊的民族內核,而迅速漢化也是不現實的。這不僅因為文明的養成和制度的形成需要時間,還有其他原因:首先,舊有的氏族制下的孛堇制(又稱勃極烈制)已根深蒂固,且在伐遼的過程中,各孛堇確也發揮了重要作用,在這反遼事業未竟的重要關頭,取消舊制,是不利的;其次,阿骨打肯定清晰地感受到了女真民族較之其他民族(契丹、漢)的不同特點,沿襲舊制有利於穩定;再次,基於本民族的特殊感情,為了保存完整的部族血緣和傳統,也只能如此。因此,在阿骨打看來,這種猛安謀克制在金政權對外戰爭繼續進行的時期是較為有效的軍事方略,具有強大戰鬥力。

事實上這些理由不是沒有根據的。女真族進攻遼宋,進展勢頭銳滅可擋,不能不說舊有的孛堇制起到了統領作用,女真族的舊有氏族和血緣關系也發揮了作用。在寧江州、出河店的戰役,向賓州、祥州等地的進攻都勢如破竹,說明女真民族的銳意進取的朝氣。這些都決定了阿骨打在中央采用孛堇制,在地方實行猛安謀克制而廢除舊的國相制,分相權,並使女真民族同他族混居,利於控制其他民族。所以,在金太祖、太宗時期,對於新攻占的遼、宋地區,金地方上壹直推行猛安謀克制,從而使該制度基本確立下來。這壹時期,猛安謀克制得到了很大發展。而且,猛安謀克制也突破了以往只由女真人構成的舊例,而將猛安謀克之職世分別授給了契丹、奚、漢、渤海人。“正月戊子,詔曰:“自破遼兵,四方來降者眾,宜加優恤.自今契丹、奚、漢、渤海,壹諸部…其酋長仍官之,且使從宜居處。”總之,金太祖、金太宗時代,通過擴充加強猛安、謀克制的辦法,來經營新占領地,同時強化了中央集權制。使各地方行政體系中的猛安謀克除兼軍職外,還代行刺史、縣令等職。但也有例外“漢宮之制,自平州人不樂為猛安、謀克之官,始置長吏以下。”天會二年,平州既平,宗望恐風俗揉雜,民情弗便,乃罷是制(猛安、謀克制)。諸部降人但置長吏以下.以漢官之號。”可見,平州地方施行的猛安謀克制失敗了。長城以南是漢人的住地,漢人和征服者女真人不同,已形成了文化、經濟高度發展的社會,因而,適用於統治女真人或奚、契丹人的猛安、謀克制都不適於漢人社會。從此以後,金代社會,地方上壹直堅持猛安、謀克制同漢人官制並行的政策。當然,地方猛安、謀克首長地位在當地州、縣長官之上。且統轄軍事,也兼有“功課農桑”之職,所以二者任務有交叉的地方。這樣,金代統治者從建國伊始就定下了以本民族特色傳統作為制度基礎的底調,這也漸漸地影響到了政權晚期的衰亡。

金初創建猛安謀克制的同時,也使孛堇職務制度化。在金太祖時代,孛堇壹直作為中央統怡者較為重要的力量而存在,成為金初統治者用以加強中央集權的主要力量。但到了太宗時代末期,經過兩位皇帝的經營,國家初步穩定,中央權力已在皇帝手中,孛堇已實際上成為壹種門第稱號,廢除李繭制提上日程。於是,天會十二年,太宗頒布改革詔書,壹並廢除了孛堇制。中央設三省、三師以代之。從此,猛安、謀克成了統治女真人的唯壹機關了,猛安謀克制得到加強。

這壹時期.猛安謀克制的強化,還體現在對於猛安謀克施行範圍的界定,即廢除漢人及渤海人的猛安謀克:“天眷三年,罷漢、渤海千白謀克。”目的是把兵權收歸女真人掌握。當時熙宗想加強核心兵團,使之單壹化,因此.認為非女真人任猛安、謀克指揮兵團頗有不便.才力圖排斥他族指揮者。首先廢除兵力較弱的遼東漢人和渤海的猛安謀克,而北方奚人、契丹人的猛安謀克卻被保留,盡管中間大定年間曾有過廢止,但終又被保留.其目的無非想在控制他們的同時,又使他們成為金與北方其他部族的緩沖來戍守邊境。

在猛安謀克制擴展強化中.猛安謀克戶的遷移和移住也是很重要的因素。這種遷移早在寧江州戰役後,不久就開始了。後來又有多次遷移,多是集體行為和政府行為,其目的在於加強對於征服地區的控制。除此以外,熙宗時代還力圖在遷移完成之後,加l}大規模整頓,具體內容即是猛安謀克等級制的確定。這種劃分是以宗室為主的“熙宗皇統五年……乃分猛安謀克為上、中、下三等,宗室為上,余次之。”:也就是說通過血緣紐帶來控制部眾和軍隊,再通過這種組織來控制地方。不過,等級制施行的時間並不長,在海陵王即位後,就斷然廢除了以宗室為主的等級制,來防範和打擊舊有的熙宗時代的有勢力的宗室猛安謀克。不僅如此海陵王時代.還省並了壹些猛安謀克,同時也授予壹些猛安謀克。我們知道,金的猛安謀克不是輕易授子的,這樣大規模的集中授予足可以反映政局變化。

海陵王對金代歷史影響深的舉動是遷都燕京其主要目的顯然是為了擺脫上京地區舊有的宗族宗室力量的威脅,其次是進攻宋的需妄遷都的同時還大規模將宗室猛安謀克遷往華北各路,合井太祖、宗斡、宗翰的猛安。為了使海陵時代的因征發調動而口益混亂的各猛安謀克有適當歸屬,世宗重新劃定猛安謀克居住範圍,同時對於猛安謀克的任免條件進行重新規定。當然新授予的壹些猛安謀克是擁護自己,而且有利於自己統治的,並扮去壹些反對自己的舊猛安謀克的職務,以鞏固新政權。

到世宗時代,猛安謀克制實際上面臨許多危機.第壹,表現為猛安謀克戶的貧困、遊惰、積弱、腐化;第二意謂著猛安謀克軍的廢弛和猛安謀克的名存實亡。主要原因就是女真民族進八漢地後,女真人深溺於國家供養的享受中、好消費、不好農耕;隨著封建化加劇,土地出租給漢人,收益減少,貧富差距出現;土地分配方式不科學造成的土地肥薄之差;戰亂之苦、勞動力短缺等等。可以說,大定年間的大規模猛安謀克戶遷移,很大壹部分原困就是為了平衡土地狀況。

盡管這樣,從世宗開始以後的幾個皇帝都蠍力挽救猛安謀克的危機,但無論是軍事訓練,還是戰爭;或是戍守,都表現出貧、弱、無力、厭戰、畏戰之象,猛安謀克將領也失去往日雄風。特別是在宣宗時代,盡管皇帝為了使河北軍戶免遭戰役之苦,而盡數遷往河南,但猛安謀克戶仍是舊習不改,遊懶、賭博、奢華成風、不事農耕。於是政府為了養活這批人,不得不加重稅收,結果導致其他民族的人民不信任金朝政府的統治,階級矛盾激化。當面對蒙古軍隊進攻時,金朝已無可用之兵,只好收編義軍,抓壯丁人伍,以前成百上千名的猛安謀克軍,最少時竟剩三十至壹百五十名的小兵團了。可見,猛安謀克制已然崩潰,形同虛設。作為軍事組織如此,同軍事職能連帶的行政職能自然也不復存在。